以色列證券管理局:公用事業代幣不應被視爲證券

以色列證券管理局是當地的金融監管機構,目前正在考慮對 ICO 進行比較友好的監管。該機構最近發表了一篇關於該問題的報告,強調了公用事業代幣與證券或投資型代幣的區別,稱前者不應被視爲證券。同時,該機構也認爲目前的加密貨幣具有多樣性,應對其進行一一評估,這樣才能科學地判斷其屬性,以對該領域進行更好的管理。

以色列證券管理局(ISA)建議對 ICO 進行寬鬆的監管,還給出了一種明確的定義,將所謂的“公用事業代幣”與證券區分開來。

在上週發佈的一篇報告中,ISA 甚至提出了一個“暫時沙盒”建議,即監管機構允許企業在其監管下進行實驗,使加密貨幣市場得到發展。

根據 ISA 的這篇報告,“賦予人們對特定企業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使用權的公用事業代幣”不應該被視爲證券。只被用於特定項目的清算、交易或支付的代幣也不應被當作證券。

許多區塊鏈倡導者都歡迎 ISA 的這種立場。位於耶路撒冷的網絡公司 Blockchain JLM 的聯合創始人 Amitay Molko 告訴 ColdDesk:

“以色列監管機構的態度表明他們在認真、公正地考慮這個問題。這是朝着正確方向邁出的第一步。”

然而,如果公用事業代幣不由有凝聚力的一方(如創業公司自身)來控制,或者被用於其他支付,那麼它就可能屬於證券。

例如,如果有人嘗試通過發行一種類似比特幣的新型通用加密貨幣來爲私人公司籌款,那麼這種加密貨幣就可能是一種證券代幣。

該報告建議對新代幣進行逐個評估:

“考慮到法律目的,鑑於各種加密貨幣的情況和特點不同,有些應被視爲證券。功能類似傳統證券(如股票、債券或指數參與單位)的加密貨幣應被視爲證券。”

同時,ISA 的報告還將證券或投資型代幣定義爲賦予持有者未來現金流或“在特定企業中的所有權、參與權或成員資格”的加密貨幣。

根據報告內容,公用事業代幣和證券之間最明顯的區別在於是否可以在二級市場對其進行交易。另一個關鍵的區分因素則在於是否已經存在人們可使用這些代幣的平臺。承諾今後創建平臺並不能確保人們會購買代幣。

ISA 認爲,如果一種代幣沒有可用平臺、用例或者交易選擇,那麼它可能是被當作投資來購買的。

目前,ISA 主席 Anat Guetta 正在審覈該報告,將由他來決定如何對加密貨幣領域開展特別的證券監管。

該機構的立場與其他一些監管機構形成了鮮明對比,例如,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主席 Jay Clayton 最近就表示他所瞭解的 ICO 都屬於證券。

來源鏈接:chain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