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州或將承認區塊鏈數據合法性

暴走時評:日前,美國俄亥俄州提出一項法律草案,修改了統一電子交易法(Uniform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的部分內容,將區塊鏈記錄和智能合約作爲電子記錄納入其中,欲從法律上認可智能合約與存儲在區塊鏈上數據的地位。如果該法案得到通過成爲法律,那麼俄亥俄州將加入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弗羅裏達州及田納西州之列,承認區塊鏈交易和智能合約爲一種電子記錄。

翻譯:Clover

據新提出的一項法律顯示,俄亥俄州可能會成爲美國最新從法律上認可智能合約與存儲在區塊鏈上數據地位的州。

有參議員 Matt Dolan 提出的 300 號參議員法案修改了統一電子交易法(Uniform Electronic Transactions
Act)的部分內容,將區塊鏈記錄和智能合約作爲電子記錄納入其中。此外,該法案承認智能合約與任何其他合約一樣可強制執行。

如果該法案得到通過,還將補充指出區塊鏈技術可用於存儲電子信息並提供所有權的文字。法案特別指出:

“儘管有任何其他法律,在州際或國外貿易中或影響州際或國外貿易的個人使用區塊鏈技術來存儲其所有或有權使用的信息,保留該個人使用區塊鏈技術存儲此類信息之前所擁有的同樣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擬議法案接着指出:“這種劃分不適用於使用區塊鏈技術存儲交易條款明確規定所有權的轉讓或與該信息有關的使用權的交易相關信息。”

也許更值得注意的是,該法案修改了另一節中有關電子合約的語言,並納入了“商務中可使用智能合約”的文字。

然而該法案更加明確:儘管現行法律已經表明“不能僅因在合約製作過程中使用電子記錄就否定合約的合法效力或可執行性”,第 300 號參議院法案增加了“或因合約包含智能合約條款”等字眼,明確表示法律文件中可以使用智能合約。

如果該法案得到通過成爲法律,那麼俄亥俄州將加入亞利桑那州、加利福尼亞州、弗羅裏達州及田納西州之列,承認區塊鏈交易和智能合約爲一種電子記錄。

來源鏈接:chain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