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ger Ver 因欺詐而應該進(返回)監獄。”

對於那些還沒有沉浸在比特幣拜占庭政治中的人來說,看到自稱爲“熱情的比特幣倡導者”的 Ragnar Lifthrasir 感到很奇怪,他希望一位比特幣早期涉足者被監禁,這個人熱衷於在社區傳播比特幣,曾被稱爲“比特幣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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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Lifthrasir 並不是唯一一個想要第二次把 Ver 投進監獄的人(Ver 在 2002 年因在 eBay 上出售爆炸物而被判處 10 個月監禁)。他的“我控訴”在短短 24 小時之內推特上被轉推 500 倍,還有在 Reddit 線程上羅列了對同一話題涉及 Roger Ver 欺詐的多次控訴,並呼籲應將 Roger Ver 投入監牢。

以前,這一指控始於有人在 Roger Ver 擁有的一個教育站點 Bitcoin.com 上注意到區塊追蹤器把很多人認爲的“比特幣現金協議”適用的“Bitcoin cash”標記爲”Bitcoin”, 而“比特幣現金協議”的區塊鏈版本是去年 8 月分叉比特幣而產生的。

只是“比特幣”。

對於許多人來說,就像 Lifthrasir 一樣,與大多數人如何定義這兩個相互競爭的加密貨幣之間的細微差異是導致最終輿論導向的最後一根稻草。

事實上,在兩個陣營之間發生內戰近一年之後,一些 Reddit 用戶甚至要求人們向比特幣網絡犯罪投訴中心舉報 Bitcoin.com。而在撰寫本文時,一個名爲“Bitcoin.com 官司衆籌”的 Telegram 羣甚至已經吸引了超過 900 名成員。

即使是那些並不反對比特幣現金區塊鏈和對它作爲市場上另一種實驗品的潛在價值表現出積極性的人,對這一混淆的行爲也是非常驚訝的。

Cobra 是一位假名加密貨幣愛好者,他告訴 CoinDesk,“我認爲這是犯罪行爲。”

Cobra 繼續說道:

“雖然任何人的個人觀點認爲比特幣現金與比特幣白皮書中所描述的類似,這個未嘗不可,但是在每天有數千名新手訪問的商業網站上將比特幣現金本身稱爲比特幣,那麼對這些想了解比特幣真面目的新手來講是一種欺騙。”

第二回合……還是三回合?

退一步講,Roger Ver 處於中心位置的這場鬥爭,是一個相當長期以來關於比特幣是誰或什麼定義的爭論。 它是那個代碼嗎?那個白皮書嗎?

或者,也許是這樣的,正如 Casa 工程師 Jameson Lopp 所質疑那樣:“因爲沒有網站,論壇,社交媒體帳戶,基金會,代碼庫,會議,企業聯盟或任何類型的定義比特幣的組織導致這一爭論。”

當然,也有不同的解釋,由於缺乏對共同參照點的明確協議,情況變得更糟。

Ver 多年來多次表達自己的信念是,真正的比特幣必須符合“點對點電子現金系統”的“中本聰願景”,這個術語是在 2009 年發表的原始白皮書中提出的。

而這種缺乏強有力的歷史協議似乎已經成爲 Ver 的一個信念,Ver 在最近的公開聲明中毫無疑問地試圖強調這一事實。

事實上,比特幣自己的軟件多年來引入了一種以上的解釋,儘管目標一直是相同的,以幫助那些運行軟件的人判斷交易歷史的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競爭版本。

到目前爲止,計算程序在其共識規則中包含了被稱爲“最佳鏈”邏輯的東西,儘管它與最初實現的方式不同。

在啓動時,該規則指出,正確的比特幣區塊鏈是“最長的鏈”,是礦工貢獻數據量最大的區塊鏈。然而,很早以前,這一規則就變成了遵循最具“工作量證明”的鏈條,該“工作量證明”即更新和保護區塊鏈的礦工所花費的算力證明。

開發者已經很大程度上同意這種變化是更好的,認爲“最長鏈”邏輯是有缺陷的。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最長鏈”多年來一直是爭論的一個組成部分,甚至在引發比特幣現金分叉以及之後的其他幣分叉的商務辯論中經常引起爭議。

挑釁

儘管如此,雖然 Ver 的觀點可能植根於一場古老的辯論,但傳播他觀點的方法似乎引發了憤怒。

例如,星期五,Ver 在推特推出了一個人們可能認可的符合“比特幣”軟件特徵的的所有清單,其中包括他稱讚比特幣現金的標準:低費用和快速可靠的支付。

事實上,他甚至認爲比特幣現金在每個類別中都擊敗了比特幣核心,除了“最長的鏈條和最多的工作證明”之外。(因爲比特幣核心的礦工網絡更大,這個鏈條毫無疑問具有更強的算力。)

儘管如此,緊張局勢繼續高漲,主要是因爲 Ver 繼續將比特幣現金稱爲比特幣。

然而,當着 CoinDesk 的面,他爲自己的行爲辯護並駁斥了訴訟威脅,並稱“比特幣是開源且無所屬管轄方的”,所以這些抗議讓他感覺“似乎很奇怪”。Ver 相信,簡而言之,他不需要任何人或任何東西來干涉他認爲比特幣應該是什麼樣子。

這些觀點激發了過去比特幣與信仰之間的比較,這一主題在過去一週又出現了。

事實上,Ver 的講話涉及了傳道者激情爲主題的內容。在四月的一次會議上,他表示拒絕接受比特幣現金就是比特幣的現實延遲了該技術的採用,並且“這意味着更多的新項目在世界各地夭折。”

這只是一個評論,由於其誇張的說法,使得它有點讓人發笑。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忠實於比特幣核心的開發人員和那些軟件也已經發起了一些反擊。

例如,Twitter 用戶 Armin van Bitcoin 指責 Ver 把比特幣現金當做比特幣營銷就好比宣傳“老鼠毒藥”。

缺乏共識

同時,該軟件的開發人員對所有的內鬥都表現出更多的不確定性。

當被質疑時,來自志願者小組的幾位代表表示,由於軟件的分散性,關於比特幣的構成沒有真正的答案。

“我個人認爲你不能客觀地定義比特幣,而且我已經嘗試過了,”一位長期 Bitcoin Core 倡導者說,他用化名“Shinobimonkey”寫道。

這有很多原因。

建立下一代比特幣技術公司的首席執行官 Elizabeth Stark 提供了一個例子。假設政府“攻擊”了比特幣區塊鏈,然後擁有了“最長的有效鏈”,並可能改變其規則。

她認爲這樣不一定是比特幣應有的特徵。

“比特幣是一個共同的集體信念,其中最長的有效鏈只是一個因素,”她說。

其他人表示別的因素比如決策平臺同樣也似乎有所不足之處。

Shinobimoney 說:“如果有人爲福特汽車公司工作,後來辭職了,並建立了一家比福特更有價值的新汽車公司,但它並不被奇蹟般地成爲福特汽車公司,”他補充道:

“在這一點上,[在我看來] 它歸結爲自己的存在性而已。”

法律行爲不太可能

儘管如此,現在幾乎可以肯定,有人會嘗試起訴 Ver,但根據加密貨幣律師 Jason Siebert 的說法,他們的成功前景渺茫。

最近,他寫道: “唯一有索賠權的人是那些把 BCH 當做 BTC 而購買 BCH 的人。”

即使私人提起民事訴訟,也只能導致責令糾正或罰款。Ver 不會被投入監獄,兩名加密貨幣行業專門律師向 CoinDesk 確認此事。

理論上,司法部可以對 Ver 提起刑事欺詐指控,但要做到這一點,他的行爲必須符合嚴格的“特定意圖欺詐特定人員”的標準。

正如 Digital Asset Research 的高級分析師兼法律顧問 Matt Gertler 所指出的,Ver 公司堅持認爲比特幣現金是真正的比特幣,可能會使得“很難證明他故意歪曲事實真相”。

更重要的是,這些觀點沒有實際意義,因爲 Bitcoin.com 不會在美國銷售比特幣現金。在其銷售比特幣現金的管轄區域,該頁面明確區分了比特幣現金和比特幣核心 ; 沒有選項標明只能購買“比特幣”。

所以此事行不通,Ver 不會回到監獄,但他的教條主義已經把辯論規模拉到了新的深度。

正如 Cobra 所說:

“想象一下,如果經過美國獨立戰爭和美國誕生後,喬治華盛頓跑來跑去告訴人們’美國是英格蘭’……並說他正在實施大憲章的真實願景。”

原文鏈接:https://www.coindesk.com/bitcoin-cash-bitcoin-lawsuits-wont-stop-fight-bitcoins-name
原文作者:David Floyd
編譯作者:史迪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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