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中心化有其利弊,好處是高度自由,而所謂的「缺陷」就在於不「通情達理」、「效率不高」。在現實世界中,若錢包不慎丟失,去和拾得者協商退回是理所應當,社會風俗甚至鼓勵人們拾金不昧。但在鏈上,一筆高額手續費可能流轉到了上萬個礦工手中,此時何以再集中意志去決定分配呢?

於是,像星火礦池這樣的去中心化環節就被推上了風口浪尖。礦池有無權力裁定這筆手續費的去向,如果無權那麼該由誰來裁定、如何裁定,對於這些,整個行業尚缺少一個統一的規則。

原文標題:《「誤收」2100 個以太坊之後,星火礦池是退是分?》

一筆發生在以太坊上的奇怪交易,在區塊鏈世界引發了數天的討論。

2 月 19 日,以太坊上同一地址在 4 小時內進行了 5 筆小額轉賬,最高轉賬金額 0.1 以太坊,但轉賬手續費卻遠超交易額千倍,最高一筆手續費甚至高達 2100 以太坊,該筆交易由星火礦池打包。

這筆手續費原本屬於誰、該怎麼分配,至今沒有答案,在區塊鏈社區中亦引發了不少爭論。

礦工支持直接分掉這筆手續費,但包括魚池、幣印礦池等在內的國內礦池則向記者表示,支持「有人認領應該返還」的原則。

目前,星火礦池已將這筆手續費分配了一部分,但爲了規避法律風險,星火希望將剩餘手續費留由發送方出面認領,再商討分配方案。

在區塊鏈這片新大陸中,諸多規則還未來得及建立,面對此類事件,並沒有統一的行業規範或法律制度。

本篇,記者訪談了律師、礦工、礦池等多方人士,試圖從區塊鏈自身規則、法律和人道主義等多個維度探討——「假如失誤操作發出了超高交易費,我們改該如何處置」,希望對關注本次事件的讀者提供一點啓發和思考。

中頭彩變「燙手山芋」

2 月 19 日,以太坊上發生多筆高額轉賬手續費交易,其中最高的一筆達 2100 個以太坊,由星火礦池打包。

如此高手續費的交易被很多人推測是操作失誤,而挖出該區塊的星火礦池如何分配這筆「飛來橫財」也成了各方關注的重點。

星火礦池是以太坊上的第二大礦池。截至 2 月 20 日 16:40,星火礦池在以太坊網絡上的算力爲 32.58 TH/s,約佔全網算力的 20.8%。礦池共有以太坊礦工 1.03 萬名,接入礦機數近 14 萬。

20 日下午,星火礦池發佈公告稱,該異常現象觸發礦池程序內部應急機制,爲避免法律風險和不必要的糾紛,目前該交易費已被凍結,等待發送方來聯繫礦池商討解決方案。如果發送方長時間不聯繫放棄溝通,星火將把手續費分給礦工。

看到這條公告後,在星火礦池挖礦的以太坊礦工範恆有些生氣,他在礦工羣中吐槽道:「垃圾星火,能挖到也不是你的功勞,而是所有礦工的算力,所以你有權利決定這以太(坊)的去留嗎?」

在範恆看來,2100 個以太坊幾乎是星火礦池所有礦工一天的收益,若分給礦工,能讓其收益翻倍;除了利益外,區塊鏈的第一法則是不可篡改,「幣圈沒太多誠信可言,以法則爲上」。星火礦池這樣做已經違背了法則,也違背了自己制定的 PPS+。

星火礦池是率先在國內實行 PPS+ 的礦池。PPS+ ( Pay Per Share Plus )是一種礦池和礦工分配利潤的模式,是在 PPS 模式的基礎上,增加了交易手續費的分配。在該模式下,交易手續費是需要分配給礦工的。

(注:PPS 模式即根據礦工算力在礦池中的佔比,並估算礦池每天可獲得的資產,每天分配給礦工固定收益。)

星火礦池方面則表示,目前已將 2100 個以太坊的部分分給礦工。至於這「部分」是多少,星火方面表示「沒有統計數據,回答不了」,未發放的部分即公告中提到的「被凍結」的手續費。

對於還在「凍結」的手續費,星火礦池的處理態度很明確,「優先考慮和這 2100 個以太坊的發送方取得聯繫,共同協商分配方案」。

這種做法自然引起了礦池內部分以太坊礦工的不滿,雙方的爭論由此產生。

會產生法律糾紛嗎?

星火方面表示,自己其實並不願和客戶也就是礦工產生衝突,但如果直接分掉那筆意外之財恐有法律糾紛。

於是,星火礦池決定公示並等待對方聯繫自己,不過對於具體的公示等待時間,星火方面並沒有給出。

那麼,法律上對於「公示時間」是如何規定的呢?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肖颯向記者表示,「法律上並沒有法定時間節點,要看之前的約定或達成的共識是如何規定的」。鑑於此前並無相關共識,換言之星火礦池的「公示等待時間」可以自行設定。

星火礦池到底應不應該歸還這筆高額的轉賬費?如果星火礦池不歸還,發送方能不能獲得法律支持呢?

對此,肖颯表示,「這是民事法律關係,原則是尊重各主體的意志,以約定優先,如果有證據可以證明鏈上的規則,就可以依據規則履行各方權利和義務。」

根據鏈上共識,發送方支付給礦工的手續費並無歸還的約定,也即在社會法律中發送方並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一個關鍵問題是,礦池方面是否有權利決定這筆高額礦工費的去留?

對此,北京德恆律師事務所律師徐凱向記者表示,在雙方沒有書面約定的前提下,如果打包塊的礦工是星火礦池自己,則無可厚非;如果這個礦工是一個個具體的礦工,那麼該礦工可以要求立即支付這筆交易已經生效的礦工費。

「如果礦工入駐時和礦池簽署了合同,合同中有約定的,要按合同約定履行。」但據星火礦池的以太坊礦工姜瑞透露,自己和平臺之間並沒有簽署合同,若礦池實在沒分給自己那筆手續費也沒辦法。

值得注意的是,和此次的「害怕法律糾紛」相反的是,星火礦池在 1 年多前的類似事件中選擇直接將手續費直接分給礦工。

2017 年 10 月 11 日,星火礦池曾在 4356580 區塊打包過一筆 190 個以太坊手續費的交易,星火礦池隨後將該筆費用分給礦工。

兩次的不同點在於,之前那次異常手續費並沒有觸發星火礦池的預警機制,因此礦池沒有扣留那次的手續費。至於這個預警機制是什麼,星火礦池表示「不方便告知」。

五大礦池聯手解析

對目前全行業最爲關心的 2100 個以太坊交易費去留問題,記者還諮詢了國內 5 大礦池 ,各方的觀點基本分成了去中心化和人道主義兩派。

  • 去中心化派贊成分給礦工

Rawpool 礦池創始人、區塊鏈金融公司 BitRock 副總裁 David:

礦池是中心化的,是個去中心化的 POW 機制中的 BUG。

邏輯上,錢是屬於礦工的,在礦池和礦工之間沒有新的約定時,當然應該發給礦工。

換句話說,如果礦池和參與到該區塊挖礦的算力都達成一致的「不分」的約定,就可以「拾金不昧」(把這筆錢物歸原主)。但現在來看雙方並沒有達成這種約定。

  • 人道主義派則贊成星火礦池的做法

BTC.com 礦池某不願具名的人士:

這個星火怎麼處理我都覺得有道理,發給礦工是理,還給事主是情。

Rawpool 礦池 CMO 黃猛:

(不管是對於發送方還是礦工都是)真金白銀的損失,所以大家都覺得自己是受害者。如果不返還,有可能發酵成撕逼大戰。

現在星火處於輿論中心,搞不好就是裏外不是人。如果最後星火背鍋,就太可憐了。現在就是,找不找得到發送方是個問題。

F2Pool 魚池創始人神魚:

這個分配原則一般是有人來認領就返還,之前比特幣上也發生過多次因誤操作支付了大量手續費的情況。如果沒人認領的話就看礦池的分配協議,如果是 PPLNS 和 PPS+ 的話是要分的。

Poolin 幣印礦池聯合創始人朱砝:

礦池一直都是這麼做的,這個是路不拾遺,我們假定我們的客戶也都是誠信的,也是樂於路不拾遺的。

非要從技術邏輯上說,是可以不退,那樣未免太不近人情。

之前我在 BTC.com 礦池,他們挖到過好幾次這種收益,最高的一次有 60 多個 BTC。失主肯定會過來的,最長的一次有兩三個月後纔過來的。

面對各礦池和礦工不同的態度,星火礦池還曾向記者強調,從他們的角度,即使交易者找上門,也並不是說會將這筆交易費直接歸還,而是會進一步探討賠償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 19 日的 5 個高額轉賬手續費中,除了星火礦池挖到最高的 2100 以太坊外,另外 4 個交易被 Nano 礦池和 Ethermine 兩家礦池打包。其中,Nano 礦池打包了 3 個。

目前,這兩家礦池並沒有公開表明對這些高額手續費的處理態度。

但從礦池收益分配模式而言,Nano 礦池和 Ethermine 採用分配模式都是 PPLNS。

PPLNS (Pay Per Last N Shares)模式下的收益分配意味着,一旦挖出一個區塊,所有礦工將根據自己貢獻的股份數量佔比來分配區塊中的以太坊份額。

在這種「即挖即分」的模式下,「Nano 礦池和 Ethermine 應該已將高額手續費分給礦工」,星火礦池創始人許昕表示。

難解的「悖論」

如何分配以太坊鉅額手續費的問題,再次觸及區塊鏈世界去中心化和人道主義的爭論。

2 月 21 日,朱砝在自己的朋友圈再次表達對這件事的看法,他表示但凡與他所帶領的團隊相關的,最後無一例外地都歸還了失主。

另外他認爲,隨着比特幣生態的完善、錢包 App 的進化,錯誤打出交易費的事件將會變少,但以太坊生態還比較年輕,類似的錯誤在所難免。

在以太坊的框架設計中,並無人治、考慮社會契約的代碼體現。但我們知道,在 THE DAO 事件中,爲了維護社會契約,以太坊用硬分叉的方式強制回滾了被盜代幣。

去中心化有其利弊,好處是高度自由,而所謂的「缺陷」就在於不「通情達理」、「效率不高」。在現實世界中,若錢包不慎丟失,去和拾得者協商退回是理所應當,社會風俗甚至鼓勵人們拾金不昧。但在鏈上,一筆高額手續費可能流轉到了上萬個礦工手中,此時何以再集中意志去決定分配呢?

於是,像星火礦池這樣的中心化環節就被推上了風口浪尖。礦池有無權力裁定這筆手續費的去向,如果無權那麼該由誰來裁定、如何裁定,對於這些,整個行業尚缺少一個統一的規則。

一個去中心化社區在治理中會發生各類意外情況,此時要達成超出規定之外的共識並不簡單,否則以太坊也無需硬分叉。

我們看到,在鏈上治理上另一條公鏈 EOS 就走了不同的道路。EOS 自誕生之初就設立了仲裁機構—— ECAF ( EOS 核心仲裁法庭),至今已經下過多起財產糾紛的判決。

業內人士對 ECAF 的評價也褒貶不一,支持者認爲其可以高效解決爭端,追回被盜代幣;反對者認爲其過於中心化,是另外一種意義上的強權。也因此,ECAF 也許行將結束它在鏈上的使命。

今年 1 月 11 日,EOS Authority 網站上開展了「是不是應該把 ECAF 廢除掉」的投票活動,截止到目前,97% 的票數都投給了「應該廢除」。距離投票截止還剩不到 3 個月,ECAF 就此被廢也有可能。

現在,尚沒有一個成熟的解決鏈上爭議的機制。如何去設計調解的思想和組織形式,尚需要我們繼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