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央行發佈聲明,建議一切銀行、發展融資機構 DFI、小額貸款機構、支付系統運營商 PSO、支付服務供應商 PSP 避免處理、使用、交易、持有、宣傳推廣、投資虛擬貨幣 token 並轉移其價值,這些機構將不得促進其客戶及賬戶持有者交易虛擬貨幣和 ICO 代幣。一切相關交易應作爲可疑交易立即彙報金融監督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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