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CCN,美國懷俄明州第 70 號 HB 70 提案在衆議院獲得全票通過,下一步將提交州參議院。該法案將功能型數字代幣從州證券法規中獲得免除,並在文本上確認了功能型數字代幣所需滿足的三個條件:發行者不得將其作爲資產向市場出售;代幣可兌換爲產品或服務,即 ICO 項目團隊發行代幣時須有正在實現中的產品或服務;代幣發行者不得發起二級市場回購或爲其尋找買家。同時,懷俄明州正在推動其他四項關於數字貨幣和區塊鏈的立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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