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彭博社,日本數字貨幣投資者面臨 15% – 55% 的資本利得稅,上限爲 4000 萬日元,約合 36.5 萬美元。去年,日本通過法律正式定義數字貨幣交易所得爲雜項收入。汐留商務夥伴集團的首席執行官 Kengo Maekawa 表示,日本的一些投資者已轉向沒有對數字貨幣投資徵收資本利得稅的海外經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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