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布羅陀計劃將 ICO 代幣作爲商業產品進行監管

上週二,直布羅陀政府發佈白皮書說明了有關其首次數字代幣發行監管計劃的新細節。而值得注意的是,白皮書中表示,無論根據直布羅陀法律還是歐盟法律,大多數代幣都不被視作證券,而是代表產品的預售,使持有者有權訪問未來網絡或消費未來服務。這也就是說代幣是商業產品,而非證券。同時白皮書中也透露,直布羅陀有意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與區塊鏈相關的監管推動。

直布羅陀政府在週二發佈的一份白皮書中提供了關於其首次數字代幣發行監管計劃的新細節。

值得注意的是,白皮書中表示,無論根據直布羅陀法律還是歐盟法律,大多數代幣都不被視作證券。代幣與 ICO 的分類一直以來都讓監管機構與政府監察委員會感到十分困擾,並導致一些國家——尤其是中國——完全禁止了區塊鏈用例。

事實上,白皮書中指出,“在許多情況下,[代幣] 代表產品的預售,使持有者有權訪問未來網絡或消費未來服務。” 換言之,文件中認爲,代幣是商業產品,而不是證券。

白皮書中還概述了授權贊助商制度,要求每個在直布羅陀出售或分銷代幣的 ICO 發行人指定專人監督代幣的發售並確保其符合法規。

此次白皮書的發佈也正值這塊英國海外領地政府正在爲該地區內使用區塊鏈技術建立監管邊界。

直布羅陀金融中心和直布羅陀金融服務委員會的官員 2 月份對 CoinDesk 表示,實施贊助制度是他們以市場爲導向的 ICO 監管方式的一部分,這主要是爲了避免採取一刀切的方法。據該文件顯示,這種制度就意味着由市場而不是監管機構來確定什麼是“合格的”代幣銷售。

直布羅陀的立法機構在 12 月份通過了一項以區塊鏈爲重點的法案,並在 9 月份發佈了一份諮詢報告爲 ICO 法案奠定了基礎。

這份白皮書還指出,直布羅陀金融服務委員會(GFSC)將“授權並監督二級代幣市場運營商”,並將建立“此類運營商的公共登記冊”。此外,政府還將對代幣相關的投資建議進行監管,包括“一般性建議”,“產品相關建議”和“個人建議”。

據白皮書介紹,直布羅陀有意在今年年底之前完成與區塊鏈相關的監管推動。

白皮書中寫道:

“監管草案預計在 2018 年 3 月月底前完成。促銷、銷售和分發代幣的草案應於 2018 年 5 月準備完畢。三項監管草案中的最後一項應於 2018 年 10 月底前完成。”

來源鏈接:chain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