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私人貨幣競爭體制,也稱自由銀行體制
,指的是由私人銀行競爭性發行貨幣。古代最早的貨幣是私人貨幣。與此相應,古代很多地方存在私人貨幣競爭。那時候私人貨幣競爭是現實,而非夢想。政府壟斷貨幣發行的歷史其實並不長,最早的中央銀行英格蘭銀行在 1694 年才成立,最初的任務也只是充當英格蘭政府的銀行。目前,政府壟斷貨幣發行卻成爲絕大多數國家和地區想當然的標配做法,也成爲主流經濟學的意識形態,政府發行法幣這種觀念也深深的刻印在普通人的大腦之中,讓人覺得好像貨幣從第一天出現時就是今天這樣的、不可兌現的法幣。但是真理卻往往在少數人的手中。雖然這些國家的中央銀行壟斷貨幣發行,但它們不僅不能保持幣值穩定,而且是通過增發貨幣推行通貨膨脹的魁首。需要反思中央銀行體制和政府壟斷貨幣體制的弊端,告別貨幣壟斷,走向貨幣競爭。

貨幣競爭的理想很豐滿:從哈耶克談起

1974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哈耶克在其 1976 年問世的《貨幣的非國家化》中提出了一個問題:
既然在一般產品與服務市場上自由競爭最有效率,那爲什麼不能在貨幣領域引入自由競爭?
他的核心論點是:只有廢除各國政府對其貨幣創造的壟斷才能實現價格水平的穩定。他在書中提出並首次系統論證了一個革命性建議:
廢除中央銀行制度,允許私人發行貨幣,並由其展開自由競爭,這個競爭過程將是發現最佳貨幣的程序。
在此哈耶克實際上運用了他此前提出的“作爲發現程序的競爭”。這意味着,競爭是發現更穩健貨幣的程序。哈耶克認爲:如果政府控制貨幣是不可避免的,那麼金本位制好於任何其他制度;如果打破政府的貨幣壟斷,那麼就連黃金也不如競爭性貨幣那麼可信賴,因爲競爭性紙幣的發行者有着強烈的動機限制其數量。

哈耶克由此提出和首次系統論證了貨幣的去國家化方案,
爲顛覆由國家壟斷貨幣發行的主流貨幣制度觀念做出了一次重大的嘗試。值得一提的是,哈耶克的好友、1976 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弗裏德曼在晚年的一篇論文中以較爲含蓄地表露了他對哈耶克貨幣競爭理論的欣賞。但弗裏德曼不大認同會出現哈耶克所言的購買力恆定貨幣會在競爭中勝出併發揮主導地位的觀點。這已經是非常難得的,我們最終看到了"英雄所見略同"。而在此之前,兩位好友對對方的貨幣理論和週期理論均相互瞧不上眼。

其實,哈耶克的老師米塞斯本身就支持自由銀行體制,他的思想應該對哈耶克最終系統提出貨幣競爭理論有影響。米塞斯早在 1953 年的英文版《貨幣與信用理論》一書中就提出:
“自由銀行體制本來可以爲這個世界節省很多危機和災難”。
米塞斯在 1949 年出版的英文版《人的行動》鉅著中認爲,一些信譽好的銀行,發行私人貨幣,但不願擴張信用,這種保守做法乃是這種體制下經營銀行業務的最高原則。他指出,自由銀行體制是防止信用擴張固有危險的唯一有效方法。他強調,只有自由銀行體制纔會使市場經濟安全,免於恐慌和蕭條。羅斯巴德在其 1962 年出版的英文版《人、經濟與國家》一書中也提出支持自由銀行體制,強調應由私人銀行發行貨幣,而且與哈耶克後來的系統性方案不同,提出私人銀行發行貨幣,應該基於 100% 的準備。

貨幣競爭的現實仍顯很骨感

現實情況是,到目前爲止,沒有一個國家的政府去主動實踐貨幣競爭和私人銀行體制。
這樣,似乎哈耶克的貨幣去國家化方案由此可以被束之高閣,當然其任何的政策效果也就無從談起。

不過,並不是說不存在貨幣的去國家化做法或者差不多如此的做法:香港的貨幣體制就是三家商業銀行發行港幣的成功體制。香港貨幣局負責港幣的發行規模,自身不發行港幣,而是由三家商業銀行基於 100% 的美元準備發行港幣。

而且,進入了新世紀,貨幣競爭的真正推動者不是來自於政府,而是來自民間。全世界進入新經濟時代,爲各國放棄貨幣壟斷體制、走向貨幣競爭體制提供了契機。
2009 年問世的比特幣就作爲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的、匿名的私人加密貨幣
對政府壟斷貨幣發行提供了挑戰,成爲實踐哈耶克貨幣去國家化的最成功推手。鑑於哈耶克的理論影響力巨大,他既已成爲支持當代以比特幣爲代表的、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的精神教父,也是推行傳統私人貨幣競爭的公認旗手。

道路漫長,前途光明

現在出現了大量的 ICO (Initial Coin
Offering)即數字貨幣首發上市運作。ICO 是指一些項目團隊將自己發行的貨幣的一部分首次以一定價格售賣給普通公衆投資者的過程。早年參與 ICO 的投資者經常以比特幣等作爲貨幣進行投資。對於這些投資者來說,他們是投資了一個未來可能成爲主流數字貨幣的某種新貨幣,而對 ICO 的發起項目方來說,通過 ICO 的過程獲得了研發和推廣這種新貨幣的資金和用戶關注度。以以太坊爲例,以太坊團隊曾經在 2014 年 7 月通過 ICO 募集了 3 萬多比特幣 , 基於這筆募集資金,以太坊團隊開發出基於區塊鏈的智能合約系統。以太坊利用其技術上的優勢,在過去兩年對比特幣發起了強有力的挑戰,也引起比特幣社區的普遍焦慮,最終導致了象徵比特幣社區分裂的硬分叉事件,但也反過來也推動了比特幣加快技術創新,比如比特幣在推行閃電網絡、隔離驗證以及幣側鏈 RSK 技術,三者的應用均能加快每秒轉賬交易速度,而比特幣側鏈 RSK 技術的運用,其目標是首發時達到 20 秒建立區塊,每秒 300 次轉賬交易(tps),可擴展至 1000 tps。完全達到了 Paypal 水平。據說,RSK 已測試性能是就已經是以太坊的 5 倍以上。
這可能意味着,很多 ICO 的開發基於以太坊,今後實際上完全可以依託比特幣的側鏈。

在比特幣和以太坊的貨幣競爭背後,是過去 5 年裏數以千計的各式新生數字貨幣在市場湧現
,比如定位於解決不同法幣和數字貨幣支付兌換問題的 XRP 即瑞波幣,解決物聯網機器之間的交易問題的 IOTA 即埃歐塔等等,這些貨幣正展開激烈競爭,當然也不乏魚目混珠的騙子幣和“空氣幣”。可以說,目前在 ICO 領域的格局爲“良幣驅逐劣幣”和“劣幣驅逐良幣”兩種態勢並存。ICO 目前已經成爲一個新興行業,在技術處理上會不斷強化去中心化應用(Dapp)和去中心化自治組織(DAO)。而且,一些對付 ICO 項目發起人和管理人不守約的“永久性自毀合約”機制也在開發之中。這一機制內置於區塊鏈項目設計之中,只有在特定情況下經過同樣內置的多數票決機制才能觸發。它有助於制衡 ICO 發起者和管理者的權力。還有一些致力於 ICO 項目的真實性盡職調查、財務審計的項目正在出現。除了在技術上的跟進之外,在機構層面也需要推行行業自律,行業中需要有反欺詐執行力的“仲裁組織”,類似於網遊中的“制裁者”。行業自律之外,ICO 可能還需要來自一些外部大型機構的信用增強,甚至採取他們直接參與的形式。如果新的 ICO 能夠得到來自金融界與實業界大型機構的信用增強甚至直接參與,民間更多的人會樂於接受,而不至於因爲可能的受騙而恐懼。如果甚至與一些重要國家的政府形成公私合作伙伴關係,那麼它們會較此前更容易爲更多國家的政府所接受。這也意味着基於區塊鏈的 ICO 也並不一定全部基於完全的匿名,匿名的貨幣有匿名的用處,不匿名的有不匿名的好處。大部分交易是不需要匿名的,小部分交易才需要匿名。不匿名也不是說一定要實名,政府需要的是最低必要程度的交易可追溯性,以爲自己的監管目的所用,包括防止數字貨幣被恐怖分子所利用。在這個範圍內,政府與業界大量的公司合作伙伴關係是可推行的。

目前已經存在開發出基於區塊鏈的最低必要程度交易可追溯性的實現方式,這種技術的應用會讓政府放心,會鼓勵政府與業界合作。
2016 年 3 月,劍橋區塊鏈研發機構(Cambridge
Blockchain)設計出基於區塊鏈的巨災債券交易過程,該交易過程包括在區塊鏈上實現交易夥伴方信息驗證的自動化工作流程。後者讓用戶一方面可以繼續保護自己的隱私,同時又可根據系統設定要求有選擇地提供有關交易夥伴方身份的有限內容,這些內容僅限於交易前認證和合規要求所需要的身份信息。此外,對數字貨幣進行徵稅,會進一步鼓勵政府對接受數字貨幣的興趣。上述最低必要程度交易可追溯性的實現技術有助於各國政府落實對數字貨幣交易的徵稅。目前,日本政府已經開始要求個人申報數字貨幣交易利得稅,韓國政府正在加緊研究徵稅,美國亞利桑那州參議院已經通過了一項有關數字貨幣的法案,這項法案的具體內容是旨在允許該地區居民使用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繳稅。

上述的發展也不影響鼓勵私人銀行在未來按照近似香港三家發鈔商業銀行基於 100% 外匯準備發行貨幣的做法來發行非數字甚至數字貨幣,參與貨幣競爭。要求具備 100% 的準備纔可發行貨幣,有其特別的好處。這種準備既可以是外匯,黃金,大宗商品,商品組合,數字貨幣(作爲“虛擬黃金”)等等。這意味着,哪一傢俬人銀行均可以在某種覈准制下發行貨幣。羅斯巴德曾經非常詳細地論證了爲什麼基於部分準備的法幣也會導致中央銀行的道德風險,也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說簡單一點,只要是無準備的或者部分準備的法幣,中央銀行就會有增發貨幣的動力,從而導致付之行動的道德風險。

在未來,數字貨幣替代現金則是必然。
數字貨幣類型也可能是多種多樣的,既有比特幣這樣追求去中心化、分佈式的,也有瑞波幣這樣由一個公司控制的中心化的,也可以是 EOS 幣這樣介乎其間,部分中心化、部分去中心化的。有些數字貨幣,比如比特幣之類,基於艱難的挖礦投入,屬於“虛擬黃金”,其他數字貨幣其實也可以基於 100% 的黃金準備發行,或者成爲 100% 其他商品準備貨幣,或者基於某種現有貨幣,或者基於也已成功的數字貨幣。比如,Tether 公司發行的 USDT,就是一種基於美元發行的虛擬貨幣。用戶通過 SWIFT 把美元電匯到 Tether 公司,即可 1:1 換取 USDT。

在長遠 , 可能最不讓人看好的做法是中央銀行按照傳統的思路去發行簡單替代現有現金的、不可兌換的法定數字貨幣,或者不基於對等的準備直接通過增發法定數字貨幣來擴大貨幣供應量。各國中央銀行製造通貨膨脹已經屬於積重難返。這麼做只能加重問題。在短期,各國中央銀行因爲掌握貨幣主權自然會在這兩方面表現得最爲強勢。但可能阻擋不了長期的各種數字貨幣千帆競發、萬舸爭流的走勢。未來數字貨幣的之間的競爭主要將是基於其技術先進性、開發者社區活躍性、實際使用場景性、治理結構有效性等要素的全方位競爭。這些數字貨幣的競爭力將在被更多人信任和使用的過程中一點點確立起來。當然,中央銀行如果要保持某種集中化的數字貨幣參與競爭,也不是沒有辦法,那就是爲發行這些數字貨幣提供足額的準備。最近委內瑞拉正式開始“石油幣”(petrol) 的預售,發佈全球首個法定數字貨幣。委內瑞拉政府透露,他們發行的石油幣作爲加密數字貨幣,將受到鉅額石油、天然氣、黃金和鑽石的支撐。該國政府承諾把奧裏諾科重油帶阿亞庫喬區塊 1 號油田的全部石油儲量作爲發行“石油幣”的物質基礎。該油田的石油儲量超過 50 億桶。儘管委內瑞拉的法定紙幣已經崩潰,石油幣作爲數字形式的商品準備貨幣,很可能是一個告別原來法定紙幣崩盤的較好出路。

結語

上述分析僅僅梳理了貨幣競爭的種種可能性。至於貨幣競爭最後的格局究竟如何,我們拭目以待,無需匆促下一定論。

作者介紹

馮興元: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教授,正一君新金融研究中心主任;

熊越:正一君新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肖永泉:北京當樂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原文:《財經》2018 年第 9 期
作者:馮興元、熊越、肖永泉
編輯:野比大雄
稿源:巴比特資訊(http://www.8btc.com/currency-competition-future)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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