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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月 30 日,香港金融服務和財政部(FSTB)發佈了一份關於洗錢(ML)和恐怖主義融資(TF)的報告。報告的結論是,虛擬貨幣(VC),比如比特幣(比特幣),並沒有特別涉及這兩種類型的金融犯罪。

FSTB 指出,“雖然存在與風險投資相關的內在 ML / TF 漏洞”:

“到目前爲止,似乎沒有任何影響香港整體風險的明顯影響。風險投資的風險評估爲中低。“

報告確實提到在龐氏騙局和網絡犯罪中使用加密貨幣 – 特別提到 WannaCry 攻擊 – 引用 2013-2017 年的 167 比特幣(BTC)相關警察報告。

洗錢和恐怖分子融資風險評估報告還提到,FSTB,香港金融監管機構和執法機構正在共同研究與初始投幣產品(ICO)和加密貨幣有關的風險:

“雖然我們沒有發現這些新開發的付款方式或商品存在重大風險,但這是一個快速發展的領域,需要持續監控。”

據報道,加密貨幣在香港不被視爲法定貨幣。FTSB 認爲,由於香港是世界上最自由的經濟體之一,擁有充滿活力的外匯交易市場,因此不存在資本控制風險,因此風險投資並不像人們試圖規避貨幣控制或尋求避免高通脹率“:

“比特幣親自交換並不流行 […] 在國內,比特幣的使用保持在微不足道的水平。”

該報告寫道,香港的比特幣自動櫃員機也“不受香港人普遍使用”。

相比之下,在委內瑞拉 – 一個經濟目前正在經歷惡性通貨膨脹的國家 – 與其本國貨幣相比,許多公民已開始依賴比特幣作爲更穩定的價值儲備。

今年 2 月,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警告潛在的加密投資者,他們會繼續“監管”加密貨幣和 ICO 市場。在三月中旬,證監會在香港停止了一家 ICO,並使該公司歸還了所籌集的資金,理由是這是一項未註冊的投資計劃。最近,證監會在 4 月中旬表示,通過 ICO 進行的籌款類型更適合風險資本基金。

來源鏈接:www.chainkno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