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宣佈對幣安的四個實體 Binance Holdings Limited (註冊於開曼羣島)、Binance Digital Limited (註冊於英國)、Binance UAB (註冊於立陶宛)、Binance Asia Services Pte Ltd (註冊於新加坡)採取執法行動,包括:從 2021 年 7 月 26 日起的 14 個工作日內在馬來西亞禁用幣安的網站以及移動端應用、立即停止所有營銷活動、立即限制馬來西亞投資者訪問幣安的 Telegram 羣組,幣安創始人趙長鵬被責令確保上述指令得到執行。此外,SC 建議投資者停止通過幣安進行交易與投資,並強烈敦促目前在幣安擁有賬戶的人立即停止通過其平臺進行交易並立即撤回所有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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