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區塊鏈世界,「code is law」的想法被很多人所推崇,而這個規則的提出者,便是尼克·薩博,但在以太坊 Capsper 協議研究者 Vlad Zamfir 看來,這種規則是激進而不安全的,也因此,他撰寫了一篇博文批判了薩博的規則,他在文章中提到:

「告我嗎?我不在乎,我準備死在這座山上。」

Vlad Zamfir 駁「code is law」之父:加密法不需要成爲薩博法Vlad Zamfir

原文標題:《以太坊 PoS 之父懟尼克·薩博:區塊鏈不需要薩博法》
作者:Vlad Zamfir

以下爲譯文內容:

本週末,我對「法律系統」的定義和理解有了新的認識,它確實澄清了長期以來困擾我的事情,它就是:

法律系統是針對爭端管理的協議。

這囊括了防止爭端和管理爭端的整個生命週期協議,從開始到解決。它捕獲了這些協議(「法律代碼」)及其執行(「法律操作」)的描述。它可能需要改進,但在本文當中,它已經足夠有用了。

區塊鏈治理中出現爭議,而我們會遵循管理它們的協議。

因此,加密法就存在了。

本文的目的是:

1)記錄當今的一些加密法;

2)鼓動加密法的變革,說服加密貨幣圈放棄「薩博法」;

3)鼓動建立新的加密法律體系。

我準備死在這座山上。

今天的加密法

Vlad Zamfir 駁「code is law」之父:加密法不需要成爲薩博法我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它,因爲我相信它不會引起爭議

我已確定了一些加密法,並認爲以下三種加密法是當今加密貨幣世界中最重要的法律,從這個意義上說,它們在區塊鏈治理中的爭議日常管理中最爲有效:

加密法 1: 不要破壞協議

這條法律的精神是簡單而自然的。區塊鏈治理中的爭議,永遠無法通過將已知的關鍵錯誤引入區塊鏈協議來解決。關鍵的漏洞會導致橋樑坍塌,而橋上隨時都會有人。系統崩潰和系統質量的顯著下降,總是會引起爭議,這些爭議需要通過防止崩潰措施來避免。

開發人員、工程師和架構師有責任確保軟件得到維護,保證軟件不會發生系統性故障,並且即便在發生故障時(由於軟件開發行業的糟糕狀況,這種情況將會發生),儘快補救這種情況。

任何人都可通過明確指出提案會引入一個關鍵漏洞,而終止合併區塊鏈協議更變提案。這就是加密法。

然而,關於如何解釋這一法律,可能會變得複雜。區塊鏈核心開發人員對什麼被認爲是突破性的變化,什麼不是,他們有精確而詳細的看法。他們的觀點通常是重疊的(例如,每個人都同意系統崩潰或共識失敗正在 breaking),但是他們也有分歧(例如,向後不兼容的變化,在比特幣治理和以太坊治理中,前者被認爲是更具破壞性的)。

加密法 2:使加密法合法化

這對我而言是一個驚喜,它對你來說也可能是個驚喜。又或許不是!

加密法在很多法律體系的很多司法管轄區內運作,並且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試圖避免與這些法律體系之間的糾紛來構建的。開發人員和其他加密貨幣人士組織他們的事務,以防止(和通過)現有法律系統可能帶來的爭議。因此,加密法要在這些法律體系的管轄區內合法運作。至少現在是這樣的。

開發人員做出技術決策,以儘量減少他們可能承擔的責任;他們將選擇一種解決方案,即承擔較少的責任,而不是承擔更多的責任,所有其他都是平等的。他們經常會提到他們的擔心,在一些現有的法律制度下,某些事情可能是非法的,或者他們會因爲行使權力而被起訴,以此作爲他們作出決定的動機。

我不是對保持加密法合法性努力的有效性做評論,但我希望,我們大家都能注意到,區塊鏈治理中的爭議管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過嘗試避免與現有法律系統的爭議來構建的。

加密貨幣界沒有制定出這項法律。這一加密法是由現有法律制度構成的,這是加密法在現有法律制度的管轄範圍內運作這一事實的自然結果。而對於區塊鏈治理中的一些參與者來說,他們可能會選擇保持匿名,或者以某種方式避免按照法律運作來安排其事務,而區塊鏈治理中的大多數參與者都是公衆,他們努力以一種不會給自己帶來現有問題的方式來定位自己。

因爲這一現實,「保持加密法合法」就是加密法。至少現在是這樣的。

加密法 3:薩博法

我以尼克·薩博(Nick Szabo)的名字命名這個加密法,因爲我非常確信就是他創造了這一法律,使其普及,並將其納入加密法。如果我錯過了其他值得稱讚的人,我很抱歉,但我只是假設薩博是主要負責人,這樣我就可以少說幾句了。

薩博法很簡單:除非更改屬於技術維護目的所需,否則不需要實施對區塊鏈協議的更改。

它被稱爲「區塊鏈治理最小化」,但也可以合理地被稱爲「加密法最小化」。

這是一項完全禁止其他加密法程序接觸區塊鏈協議的法律。除非其與技術維護有關。

尼克·薩博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使他的法律得到普及(併合法化):

1、以智能合約的加密法形式推廣自治軟件;

2、認爲開發者的責任最小化,將他們與法律風險隔離開來;

3、與擁有更多法律和政治權力的系統相比,論證具有薩博法的加密法系統更具有社會可擴展性;

薩博的加密法,是很多關於區塊鏈不可變、需要保持不變等說法的根源,並且是開發人員在參與區塊鏈治理爭議時(例如在比特幣區塊擴容爭論當中),拒絕更改區塊鏈協議的正當決定來源。The DAO 硬分叉顯然違反了薩博的法則,這足以激怒薩博,因此他否認了以太坊,而贊成以太坊經典(ETC)。但是,在這次 The DAO 硬分叉後,以太坊治理糾紛中引用了薩博法(具體來說,在尚未解決的資金糾紛中)。事實上,核心開發人員經常引用尼克·薩博的規則來證明他們在區塊鏈治理糾紛中的選擇是正當的。因此,薩博的規則就成爲了加密法。

對尼克·薩博的加密法成就充滿敬畏

在我深入研究之前,我將藉此機會,對尼克所做的加密法工作表示尊敬,顯然,他只使用了他的加密法思想的力量,以及他在博客、郵件上的著作。這是一項令人印象深刻的突破性成就。

尼克·薩博鍛造了一部加密法,並推廣了一種法律理論,這種理論創造的軟件,比社會在不使用法律的情況下能夠創造的軟件更加自治。

他以真正革命性的加密主義朋克風格,用加密法和一種深刻而反法律和反政治的的法律理論創造了自治軟件。

世界的政治和法律環境,已準備好接受一種新的法律理論和法律,這種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和政治過程是不可行的,需要無情地被最小化,軟件需要自治才能被信任,這絕對令人喫驚。

這是多麼重要的時刻啊!

當然,薩博是有遠見和判斷力的,如果全球各地的人們對法律和政治進程的演變沒有足夠的厭倦,且不被薩博的法律所吸引,那麼區塊鏈行業就不可能到達現在的位置。薩博看到了這個機會,並採取了行動,他創造了一場真正的全球(加密法)革命。這真的很了不起。我爲他的洞察力、遠見以及和他的密碼朋克活動的有效性感到羞愧。

考慮到所有的因素,加密貨幣似乎將保持更少的合法性。至少現在是這樣!

所以我向你脫帽致敬,尼克·薩博,對你頭腦中的輝煌和成功的加密法活動充滿敬畏!謝謝您!不,真的-謝謝!尊敬您,先生!

但現在,對不起,薩博先生,我將盡我最大努力說服讀者,我們需要儘快拋棄薩博法。

反對薩博法

不幸的是,對於每個人來說,薩博的根本反法律加密法太過激進了,這使其不太可能成爲一個明智加密法系統的一部分。薩博法最小化了加密法。這是因爲其排除了可能涉及對區塊鏈協議進行更改的所有其他加密法。希望你已經認識到,這是多麼荒謬,但我將盡可能清楚地將其分爲以下四個部分:

1、薩博法違反了加密法 2 (保持加密法合法);

2、薩博法是政治負載的,而不是在政治上最小的,非政治或政治的;

3、薩博法具有不安全和侵略性的法律地位;

4、薩博法不是最具社會可擴展性的加密法體系的一部分;

薩博法違反了加密法 2 (保持加密法合法)

尼克·薩博兜售給區塊鏈開發者的想法是,區塊鏈治理和加密法的最小化,將使他們面臨的法律風險最小化,並只要求他們行使盡可能少的加密法權力和判斷。

不幸的是,對於這些可能沒有任何法律培訓的開發者而言,薩博的法律理論實際上是非常愚蠢的,這基於對現有法律系統如何與加密法律系統交互的幼稚解釋。

如果一個法律系統在給區塊鏈開發者帶來爭議時,其迴應是:「對不起,我們不能爲你做任何事」,因爲它幾乎總是在薩博法之下,那麼它有兩種自然反應(假設法律系統認爲開發者不能做任何事)。第一個問題是,法律制度試圖通過修改議定書來處理爭端,而不採取任何手段。第二,通過使區塊鏈協議的使用和開發非法,將未解決或無法補救爭議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薩博的堅定假設是,法律系統將有能力滿足於其區塊鏈治理中出現的爭議,但由於薩博法,這些爭議無法通過加密法得到補救。

我可以想象,如果不改變區塊鏈協議,很多可能的爭議將無法被解決(並且將持續下去)。因此我的假設是,薩博法將使加密貨幣在很多司法管轄區內成爲非法的。加密法未能充分解決的爭議,將被引入現有的法律系統,而在某些情況下,這些系統將無法適當地補救這種情況,因爲它們無法更改區塊鏈協議。

這並不奇怪,但一個以反法律原則(如薩博法)運作的加密法系統,最終自然會變成非法的。因此,薩博法與加密法是相沖突的。因此,薩博法與加密法是相沖突的。

我還沒有討論過這一點,我將在描述採用薩博法的加密法系統的法律地位之後回到這點。

薩博法是政治負載的,而不是在政治上最小的,非政治或政治的

雖然薩博法是基於政治最小化的原則,但其加密合法化是一種政治動機很深的行爲。我不知道薩博的政治目標實際上是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相信通過使自治軟件合法化,可以使它們更接近現實。

薩博法的合法化,不僅決定了治理結果(總是有利於不干預軟件的執行),其還將最小化政治和法律的對話空間(以質疑這些這些結果是否可取的)。

它將區塊鏈治理和加密法鎖定在一個衝突過程中,併產生創建自治軟件的後果。其不可能預測所有的方式,它可能會出錯,如果我們沿着這條路走下去,就無法預測會發生的所有爭端,但這是薩博根據他的世界觀爲我們選擇的路線。

他設想了這樣一個世界,其中加密政治和法律程序必然會違揹他個人偏好政治結果,或違背公共利益,因此必須要最小化。

如果薩博想做一些政治上不受歡迎或非常非法的事情,這種定位是有意義的。如果薩博非常厭倦,那麼他認爲無論加密法體系採取何種形式,加密法律和政治都不值得付出努力,這也是有道理的。

但在這兩種情況下,薩博的明確意圖是使用加密法來確定區塊鏈治理結果,而不參與區塊鏈政治(根據薩博法,可以方便地將其最小化)。因此,使薩博法合法化是一項高度政治化的加密法行動。

薩博法不是反政治的。這項法律旨在關閉政治辯論,以確保薩博的首選政治目的。

我認爲這種反社會行爲,是區塊鏈治理中的惡意參與行爲。

薩博法具有不安全和侵略性的法律地位;我的意思不僅是說,關閉政治辯論是實現政治目標的一種不安全的方式。

加密法目前的這種姿態(「我們不處理與維護無關的糾紛」以及「對不起,我們無能無力」) 是不安全和激進的。

「我們不處理與技術維護無關的爭議」在加密法合法管理區塊鏈治理中可能會出現的。

而當某人有正當的爭議時,「我們無能爲力」的迴應則是一種攻擊性的姿態。

爲什麼加密法是不安全且具有攻擊性的?

這因爲一個根深蒂固的法律觀點:政治和法律是完全不可行的,不值得嘗試任何情況或配置。這就是尼克·薩博愚蠢至極的加密法。

薩博對他參與政治和法律程序的能力,以及他提出積極管理爭議的法律體系的能力,感到不安全,他的加密法也反映了這一點。他在創建自治軟件的過程中非常積極,他的加密法也反映了這一點。

這種法律立場與加密法直接衝突。它引起了與現有法律制度的衝突。法律制度不喜歡和不安全、侵略性的法律制度發生衝突。

誰做的呢?

作爲一種激進的加密法哲學,薩博法姿態可能很酷。

也許吧,但它不適用於區塊鏈治理,現在不適用,可能永遠也不會適用。

薩博法並沒有建立最具社會可擴展性的加密法系統

我不認爲薩博想象的一個激進和不安全的法律姿態,是最具有社會可擴展性的法律姿態。顯然它也不是。

薩博認爲,使自治軟件合法化的加密法,將爲社會可擴展性社會,建立一個比任何更具政治性或合法性的可想象的加密法系統更好的基礎。

我對他的立場感到非常懷疑,因爲我不相信自治軟件對社會中的人們來說是安全的。

薩博知道,自治軟件並不總是合法或在政治上受歡迎的,他決心使用加密法來關閉任何會破壞他使命的法律和政治協調。這種反社會行爲讓我懷疑,薩博是否關心公共區塊鏈的社會可擴展性。

假設薩博有好的意圖,那麼我絕對肯定尼克·薩博不是世界上最好的法律思想家。有人可以想出比薩博想出的加密法更具社會可擴展性的加密法,這樣他就可以把自治軟件帶到世界上。這一點毫無疑問。

也許有很多人和薩博一樣,他們對法律和政治程序極度偏執,以至於一個稍微合理一點的加密法系統,也會被廣泛認爲是不可信的。我不知道,但我已經準備好了這場戰鬥,我有信心,並用我的生命打賭,我們可以使加密法變得比我們今天所擁有的不安全、侵略性的版本要好得多。

如果我們放棄薩博法,一個更安全的加密法姿態會是可能的

加密法不一定要是這樣的。

法律現實並不保證當今加密法的態勢。

加密貨幣或多或少是合法的。我們需要放鬆。

薩博法是反法律和反政治的。我們需要放棄薩博法,而採取更開放和安全的法律姿態。

如果我們不先放棄薩博法,我們就不能採取安全和開放的加密法姿態。

我們也不需要知道加密法的未來會是怎樣,我們不需要假設一個更安全的,可以讓我們從中獲利的姿態。我們可以立即接受一個更爲正確的立場,即除了放棄薩博法,不改變加密法立場:

加密法負責管理區塊鏈治理中的爭議,並確保通過不違反協議的法律程序解決爭議。

加密法仍然處於萌芽階段,我不清楚它將來會走向何方。但我知道的是,它需要拋棄薩博法,並以健康的方式發展。

我們不能放棄未來將出現的所有區塊鏈治理爭議的性質,並且需要保持足夠的靈活性以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我們不能盲目地用自治軟件來保證未來的命運。

我們有加密法,因爲我們有管理區塊鏈治理爭議的協議。我們需要這些協議是明智的,這樣我們就不會在出現爭議時,製造不必要的困難。我們需要相信,我們能夠基於健全的加密法工作來管理區塊鏈治理糾紛,這意味着不違反協議,並將加密法操作合法化(保持在最低限度)。

我們應該承認,我們需要更多的法律原則和更多的加密法。我們應該承認,我們需要對如何解決區塊鏈治理中的爭議達成新的理解。

我們應該承認,我們有共同義務盡最大努力管理全球公共區塊鏈運營過程中產生的爭議,以便使盡可能多的人享受全球公共區塊鏈的利益。

這一安全、開放的姿態,要比我們今天侵略性、不安全的加密法姿態要讓人舒服得多。

希望你已感覺舒服一些了!

如果加密法未能巧妙地管理爭議,那麼其結果更可能是區塊鏈(以及加密法的運作)變得非法,而不是區塊鏈仍然是合法和自治的,它也無法像尼克·薩博所想象地那樣被廣泛採用。守法公衆從全球公共區塊鏈中獲得最大利益的唯一途徑,是建立新的加密法體系。

新的加密法系統

Vlad Zamfir 駁「code is law」之父:加密法不需要成爲薩博法

尼克·薩博利用加密法召喚自治軟件。

作爲迴應,我們必須依靠自己的力量,利用加密法,創造出一個新的密碼法律體系,一個能夠讓薩博這些野獸受到控制的系統。

我呼籲加密法人士認識到,他們堅持的法律原則,是和薩博法不相容的。

我呼籲加密法人士廢除薩博法,並在其之後建立一個新的加密法體系。

我們不應該單獨去做這樣的事。不是你,不是我,也不是尼克·薩博。這是一項全球性的努力,我們要利用現有的最佳法律思想,從儘可能多的法律傳統和思想流派中汲取精華。我們不能搞砸了,我們也不知道結果會怎樣。

我們不能讓尼克·薩博阻止我們建立新的加密法體系。他那認爲法律體系完全不可行、最無情地最小化的偏執信念,在法律或政治分析中不能用公正的推理來證明。薩博爲薩博法合法化所做的天才加密法工作,是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壯舉,其對我們當前的法律和政治環境進行了大量論述,但他的法律理論並不是任何加密法體系的可靠基礎。

他試圖創造出超越任何(其他)法律的自治軟件,但一定會被那些能夠看穿其虛假法律理論的法律人士所挫敗。

但我們必須對尼克·薩博法律所取得的驚人成功,我們必須對使薩博法合法化的法律和政治氛圍表示應有的敬意。

尼克·薩博的加密法並非公正行事!

如果沒有人負責,那麼尼克·薩博如何利用加密法禁止我們使用加密法?

薩博對自己參與政治和法律的能力缺乏信心,他想利用法律的力量創造出自治軟件,他不想讓我們在這件事上有發言權。

那麼,我們爲什麼要從他那裏得到處理爭端的建議呢?

他爲什麼要規定我們的法律?他怎麼能想象他擁有剝奪我們創造自己加密法的能力?

尼克·薩博的個人努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我們對加密法的使用,這並不是當今社會政治運動精神的一個很好的加密法體現,而且從未如此。

我們不應該再相信他的胡說八道了。

我不相信尼克·薩博給我們編寫的法律,也不相信他會對我們應該如何預防和解決爭端做出所謂公正的判斷。你也不應該。

尼克·薩博並不代表我,我相信讓薩博支配我們的未來,根本不符合去中心化的精神。

加密法是處理和防止區塊鏈治理中出現爭議的協議集合。

尼克·薩博對加密法系統的情況有着狹隘的想象,他甚至不必費心去想太多,因爲他斷然否定了所有非最小化加密法系統。

薩博是一名富有遠見的加密朋克活動家,這是肯定的,但他傳播的法律和政治理論並不反映健全和公正的判斷。它們反映了他不安全和激進的加密法風格。

我不會聽從他的領導。

加密法還沒有被決定。它也不會有最終的決定,法律從來沒有這樣運作過。這是一個人類用來協調糾紛管理的機構。我們可以在政治上協調建立新的機構,儘管這並不總是容易的。

加密法不需要成爲薩博的法律。

我認爲沒有人有能力捍衛薩博法不可辯駁的法律地位。

尼克·薩博說,加密法已經被決定,必須要最小化。但實際上加密法還沒有被決定,它也不能被最小化。

尼克·薩博自己撰寫並決定了所謂「被決定」的加密法,他傳播了法律理論以使其合法化,這樣他就可以擁有自治軟件。

但加密法不需要成爲薩博法。

我們需要自由地構建一個體現區塊鏈行業精神的加密法系統,這是我們可以真正引以爲豪的,而不是薩博的不安全和侵略性加密法(我們應該感到羞恥)。

我們不能允許尼克·薩博阻止我們使用加密法。

當我們拋棄薩博法時,加密法將變得更加安全。沒有薩博法的加密法不會突然變得集中、分級或被現有的法律系統捕獲。

即使沒有薩博法,加密法也有技術和法律上的侷限性,而要確保加密法操作不違反加密法 1 (不違反協議)或加密法 2 (保持加密法合法),這取決於加密法人士的判斷。

但是,儘管我們無法擺脫技術和法律限制,加密法幾乎可以是我們所能想象的任何東西,它可以發展以適應我們不斷變化的環境。

加密法的未來並非一成不變。這取決於加密法人士採取的加密法律行動。

對我來說,我首先要攻擊薩博法的合法性。

如果行星排列整齊,如果我有機會,我就會違反薩博法。

告我嗎?我不在乎,我準備死在這座山上。

致謝

我要感謝 COALA 爲我提供了一個奇妙的加密法世界介紹。我要感謝 @cleanapp 和 @crypto law review 的 Boris Mamlyuk 撰寫了一篇又一篇引人入勝的加密法博客文章,幫助我看穿尼克·薩博的加密法矩陣,他們的看法,爲我的博客文章提供了大量的靈感。

爲了保護人們的隱私,我省略了一些值得注意的確認,並且可以根據要求添加確認。

免責聲明

寫這篇文章,是爲了說服大家,我沒有受過法律培訓,也沒有在世界任何地方擁有執業執照。在發佈之前,沒有人審閱此博客文章的草稿。文章中有一些基本事實、定義和術語可能會完全錯誤。Don’t trust, verify.

來源鏈接:mediu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