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開曼羣島金融管理局(CIMA)發佈公告稱,幣安、幣安集團和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未在開曼羣島內註冊、獲得許可、受到監管或得到管理局的其他授權來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所。開曼羣島金融管理局表示,在最近的新聞報道稱幣安、幣安集團和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開曼羣島經營交易所的加密貨幣公司之後,監管局重申,幣安、幣安集團或幣安控股有限公司不受管理局的任何監管監督。監管局目前正在調查幣安、幣安集團、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或與該集團公司有關聯的任何其他公司是否在開曼羣島開展任何可能屬於監管局監管範圍的活動。

根據 2020 年開曼羣島公司法註冊成立或以其他方式在開曼羣島註冊成立的公司,在開曼羣島境內或從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託管服務作爲業務或在業務過程中,必須是:(i ) 根據《2020 年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法》「VASPA」註冊或獲得許可;(ii) 已根據 VASPA 獲得管理局授予豁免的現有受監管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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