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稱,_ 比特幣 _ 基本上逃過了政府的監督,但據知情人士透露,美國監管機構正在調查其他被廣泛交易的加密貨幣是否應像證券一樣受到監管。
據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 5 月 1 日報道,本次調查的一個重點是以太幣,這對
_ 虛擬貨幣 _
構成了重大威脅。到目前爲止,
_ 虛擬貨幣 _
尚未被捲入監管機構打擊虛擬貨幣市場中的潛在欺詐行爲的行動。監管機構迄今一直沒有提出過以下問題:針對股票制定的規則是否應適用於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以太幣是僅次於比特幣的全球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市值達到 670 億美元。

報道稱,上述知情人士說,聯邦證券和大宗商品監管機構進行的分析着眼於比特幣以外虛擬貨幣的創造者是否對相應虛擬貨幣的價值施加了重大影響,就像企業的股價取決於管理層及其戰略、業績和投資一樣。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已將比特幣視爲一種大宗商品,這意味着它不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實施的投資者保護法的適用範圍內。

這些知情人士說,一些監管機構認爲以太幣處於“灰色地帶”,但認爲 2014 年以太幣的面世很可能屬於一種非法的證券發售行爲。風投企業美國安德烈森-霍羅威茨公司等來自硅谷的以太幣支持者並不認同這一觀點,稱並沒有特定的個人或實體支持以太幣或在推高其價值。

根據美國法律,發行股票或債券的企業必須要麼在 SEC 登記相關交易並向投資者充分披露相關信息,要麼將發售對象限制在成熟機構或富裕人士。以太幣的創始人並沒有爲 2014 年的發售活動進行登記,還將這種貨幣出售給了所有願意購買的人。

報道稱,一旦監管機構認定以太幣是一種證券,那麼就可能引發一波拋售潮,並導致“比特幣基地”公司等主要交易場所發生劇烈震動。“比特幣基地”公司曾討論過向 SEC 申請執照,以便以經紀公司的身份從事經營活動。這一進程可能令圍繞以太幣的爭論浮出水面,因爲經紀公司不能從事未登記證券的交易活動。

CFTC 前主席加里·根斯勒上週發表講話時說:“有充分理由認爲以太幣和瑞波幣中有一個甚或二者都是不合規證券。”

報道稱,以太坊基金會 2014 年 7 月出售了約 6000 萬個以太幣,籌集到逾 3.1 萬個比特幣,約合 1830 萬美元。知情人士說,由於該基金會籌集資金是爲了建立以太坊平臺,而投資者之所以購買以太幣很可能是因爲他們認爲那次發售活動將使該種資產升值,所以那次交易與證券發售非常相似。

一些加密貨幣的支持者說,這並不意味着它就始終是一種證券。事實上,以太幣等虛擬貨幣也可以成爲消費品,因爲該公司的區塊鏈項目開始運轉後,就意味着執行使用或創造以太幣的運算的是世界各地的程序員,而不是以太坊基金會或其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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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者 / 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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