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證券時報》,從知情人士瞭解到,近日,央行營業管理部發布《關於開展爲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佈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爲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各單位需在 1 月 20 日將自查情況、已採取措施等上報營業管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