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加密貨幣(Cryptocurrency)的歷史,Ken Griffith 在 A Quick History of Cryptocurrencies BBTC — Before Bitcoin 一文中寫道:

第一個已知的(在我看來)對加密貨幣的嘗試發生在荷蘭,在 1980 年代末,比比特幣早上 20 至 25 年。偏遠地區的加油站在半夜被襲擊了,現金被搶,運營商們不願在那冒看守風險,但加油站必須保持夜間開放以便卡車可以加油。於是有人想到了新奇的好點子:將錢存在智能卡中。隨後他進行了實驗,所以電子貨幣誕生了。
卡車司機用這些卡代替了現金,車站受到搶劫的風險大大降低。同時,主要零售商 Albert Heijn,推動銀行發明了某種方式,允許購物者直接從他們的銀行卡中支付,最終被稱爲 POS 或是銷售點。

後來又出現基於互聯網的錢,但最終脫離不了銀行和中心化機構的掌控。

而基於區塊鏈上的數字貨幣,由於共識機制及鏈上信用的產生和維護,允許了交易雙方可以不通過中心化機構而進行點對點的交易,從而降低了交易成本。

這種設計本身不摻雜個人利益動機,但由於早期市場的介入和投機行爲的存在,監管滯後,當下幣市場上亂象羣生,存在許多圈錢不幹事,靠營銷炒作的低級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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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場上高達一千六百多種加密貨幣

許多人面對幣圈羣魔亂舞的現象,無法窺得鏈幣關係的本質,便容易陷入邏輯誤區:

「因爲很多數字貨幣的發行都是投機行爲,毫無實際應用,所以以區塊鏈名義發行數字貨幣都是騙人的。」

顯然的滑坡謬誤(Slippery Slope),把「因」的可能性當成必然性,不合理地使用因果推導。

既然當前數字貨幣的發行和交易遭受非議,刨除投機和騙子行爲,爲什麼公共區塊鏈的運作必須有幣的存在?

曹教授給出了以下觀點:
1、數字貨幣承載着鏈內參與者通過小費和新生幣對挖礦者的內生獎勵;
2、通過交易所,又達成所有交易者對數幣和法幣匯率的共識,幫助成爲儲值的媒介。在日本德國美國部分商店支付時,又幫助形成支付媒介;
3、通過二級市場交易價格,同時又彙集市場各方對其將來價格的期望,也就是彙集散落各地的各人信息,這是哈耶克 1945 年的觀點,價格彙集不對稱信息;
4、通過數幣,礦工的勞動可以及時套現,有了流動性的保證,挖礦積極性提高;
5、毫無懸念,將來的區塊鏈及其內生貨幣必須有除了儲值之外的其他實際應用。但是沒有數字貨幣的區塊鏈,一定是死路一條。由於去中心化的緣故,沒有數字貨幣的大衆區塊鏈必然有人會帶進數字貨幣來,而且爲大家歡迎。

所以沒有幣的公鏈,數學上說不通,實際中也走不通。

說通俗一點,鼓勵區塊鏈,又不允許數字貨幣,就好比鼓勵生育,又不允許夫妻發生性關係(就如上帝造人不會只給五臟六腑,而不裝四肢軀幹);
我們反對婚外性行爲,但是婚內性行爲則沒有必要反對(法外之事需要監管,但法律範圍內可以有更廣泛的應用追求);
人工受精也可以生育,但是不能因此禁止婚內性行爲(數字貨幣所起到的作用也許可以由其他方式代替,但爲什麼要捨近求遠呢?)。

現在的關鍵點在於早點立法,讓區塊鏈技術,包括其中的數字貨幣交易,能夠爲解決社會痛點服務。

我們可以一起探討如何更好的監管區塊鏈技術及數字貨幣交易。
必須旗幟鮮明的支持監管區塊鏈及數字貨幣,但是反對因爲本國禁止而讓日本韓國瑞士等國家在這個領域形成統治性地位。

既然公有區塊鏈一定要有幣,那能不能建立一個不發幣的鏈呢?

對此曹教授提出自己的猜想:

對於任何一個不發幣的鏈,一定存在一個發幣的鏈 Pareto dominate (佔優勢於)不發幣的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