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 年進入韓國《中央日報》報社工作,在該社財經部負責金融相關新聞,對比特幣、以太坊等議題相當關注的旅日韓國記者 Ko Ran(고란),在 3 月 12
日發表了 〈日本第二次明治維新,加密貨幣在監管框架之中綻放〉 一文,文中對於日本當局制訂的加密貨幣市場監管相關機制,進行分析與評論。

日本金融廳對於加密貨幣監管相關規定訂定之目標這麼寫道:「對於加密貨幣投機相關產業之對象,日本金融廳爲了防制洗錢及保護投資者,加強修正了《資金結算法》相關規定。政府實施這樣的規定,能夠揭發不法交易、振興民間產業及防制駭客入侵加密幣交易所,亦能防止投機投資過熱,但無法禁止加密貨幣投資。

如我們所知,相較於其他國家,日本對於加密貨幣採取更開放、接受的態度。然而,日本金融廳所公佈的官方文件敘述中,似乎非全然站在支持加密貨幣投資的的立場下進行相關法律訂定與修正。

Ko Ran 上個月 21
日親自前往位於東京霞關站的日本中央聯合廳的日本金融廳,拜會了加密貨幣相關立法的負責人。她向負責人提問,日本對於加密貨幣積極的立場、並在加密貨幣市場處於領導地位,但是從加密貨幣監管規定的目標來看,爲加密貨幣編制的資金結算法修正背景的說明卻似乎有些出入。關於此點,相關規範負責人迴應表示:

加密貨幣交易規範的制訂不只爲了保護投資者及洗錢防制的目標,我們與中國禁止加密幣交易的作法不同的是──加密貨幣交易規範有其必要性,因此我們用了這樣的方式解釋、說明。

另外,2009 年頒佈的《資金結算法》是與匯款等幾個結算方式相關的規則,內容主要提到凡是金額在 100
萬日圓以下的禮券、預付卡等預先付款的方式,都包含在資金結算相關的規則裏。2017 年 4
月,日本推出了加密貨幣相關條例的法案修正案,其中主要修正的部分是將加密貨幣定義爲「具有財產價值的支付方式之一」,承認加密貨幣能夠與法定貨幣交換,並具有電子交易功能,但加密貨幣並不是法定貨幣。

基於這樣的前提下,加密貨幣交易相關行業導入了註冊系統,加密貨幣交易業者也必須委託會計師、審計師對其公司所有的交易進行審查,並必須將這些審查報告提交給日本政府,以便日本金融服務局進行監督,這些也都變成了加密貨幣交易業者的義務。

日修訂資金結算法 以達反洗錢及保護消費者之目標

一位日本金融廳的官員表示,資金結算法的修訂是爲了達到兩項目標:反洗錢及保護投資者。反洗錢在 2015 年七國首腦峯會(G7
Summit)已啓動。當時,各國代表在峯會上提出必須制訂提升加密貨幣透明性的規則之協議,同一年, 國際反洗錢組織(FATA) 也對於防制洗錢提出了登記制及許可制的提議,日本就是最先接受這項提議的國家。

另一個保護投資者的目標,則需從 Mt. Gox 交易所說起。曾經佔據全球比特幣交易量 80%、位於日本東京澀谷區的比特幣交易所 Mt. Gox 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因爲駭客入侵被竊走 85 萬個比特幣,無可奈何之下只能宣佈破產,當時全球投資者都急著搭往東京的飛機到 Mt. Gox
公司示威抗議,由於全球都在關注這個重大事件,日本政府也在此時推出了全球第一個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法規。

日本政府並不擔憂加密貨幣投資市場過熱問題,他們多次強調──加密貨幣不是穩定的投資,因爲它沒有國家的保證,因此其金融體系具有危險性,另外加密貨幣交易所也不具有銀行或金融公司的特性。從這裏可以得知,壓制加密貨幣市場過熱現象,並非加密貨幣政策制訂的本意。

日本金融廳官員表示:「即便知道加密貨幣能夠完全自由交易的特性讓它變得非常危險,仍然無法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政府能做的事情就是──確實地瞭解投資風險並強調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高風險性。」

日本政府對加密市場的積極作爲

日本政府的目的很明確:利用防止不法份子以加密貨幣進行,並盡最大的努力保護加密幣使用者。爲此,日本金融廳對於日本 16 家已註冊的加密幣交易所及 16
家未完成註冊的交易所進行了爲期一個月的實地調查,曾在本月 8 日對兩個有進行加密貨幣交易的平臺 bitstation 及 FSHO
下令停業一個月,原因是他們未向金融當局申告加密貨幣高價交易等事實。

當加密貨幣交易所產生問題時,日本政府並沒有下令「關閉交易所」。相反地,他們認爲有責任設置加密貨幣交易相關規範,來防制利用加密幣進行非法活動,從這個方面也可得知──日本當局並沒有遏制加密貨幣產業的發展。他們不但舉發非法交易所,也將振興加密貨幣的業務交由民間去做。換句話說,日本政府對於加密貨幣產業合法與非法的分辨,讓民間市場加密貨幣及區塊鏈的相關業務得以繼續發展。

根據修正案的新規定,2017 年 4
月時,日本當局扣除了原本用日幣購買加密貨幣的所需支付的消費稅──原因是加密貨幣被日本政府認定是一種支付方式。但是,如果消費者利用加密貨幣購買產品時,則必須像使用日圓支付時一樣,支付消費稅。

截至去年 12 月年底,在日本已有 16 家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接受加密幣支付的商店數量也增加到 26
萬家,現在,凡是一般常見的零售商店、甚至如汽車之類高價的物品,都可以用比特幣購得。這樣的例子多不勝數,去年 1 月開始,日本房地產新創公司 Itanji
導入了以比特幣作爲支付的方式來購買房地產,另外,日本 Peach 航空公司將與日本大型交易所 BITPoint 合作,計劃在今年 6
月開始,提供以比特幣購買機票的服務。

除了日本之外,海外市場也非常活躍。日本最大的交易所 BitFlyer 在今年 1 月初進軍美國,之後更推進至歐洲地區。BITPoint Japan
亦大舉拓展亞洲市場,繼成立香港、韓國分公司以後,今年在臺灣成立了「幣寶」,推行加密貨幣撮合交易與兌換業務。金融公司也紛紛轉型,SBI 與 Ripple
合作,成立了「SBI Ripple Asia」聯盟,專門研究 DLT 在證券產品中的相關應用。另外,瑞穗金融集團也計劃在今年與當地銀行合作,發行「J
Coin」;三菱東京 UFJ 銀行也正在考慮發行 1 枚 MUFG 等同 1 日圓價值的代幣。

加密貨幣產業促進日本經濟成長

加密貨幣產業的蓬勃發展也促進了日本經濟成長率,野村證券預測,依照去年加密市場的成長的情況來看,2018 年日本國內生產總值(GDP)有望成長
0.3%。這份預測報告書提到「一旦使用加密貨幣增加資產的人數增加,連帶的消費金額也會增加,這就是一種『資產效應』。」在 2017
年從加密貨幣投資當中獲得大筆資金的投資者不計其數,因此預計今年的消費量將能增加到 230 億至 960 億日圓。

日本 BITPoint 交易所代表 Odakenki
表示:「以國家管理而言,全面禁止加密貨幣當然是最簡單的方法,但是在韓國完全不可能做到這點。因爲加密貨幣投資具有非常高的風險,韓國政府應該通過覈准等相關規則制訂以便進行管理。」

由日本的例子可以知道,加密貨幣的監管不一定如我們所想──必定對加密幣市場發展產生負面影響,事實上正好相反,規則的制訂也能夠促進加密貨幣市場交易,使其更完善、健全。

Ko Ran 更以「日本第二次明治維新」來讚許日本加密貨幣監管的規則及方法得宜,日本加密貨幣發展的情況良好,一如三月櫻花季時日本櫻花那樣全然地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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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韓國中央日報

圖片: all about Japan

來源鏈接:blockcast.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