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4月1日,由ICONIZ主辦、燎原承辦的2018中美區塊鏈峯會日前在美國波士頓舉行。前摩根大通(JP
Morgan)北美投行部副總裁龐華棟對鳳凰網財經表示,數字貨幣如果投資不當,很容易讓一些對市場瞭解不深入的投資人損失資產。此時,不建議重倉,多用於投資的是不超過個人資產的5%。以下爲採訪摘要:

鳳凰網財經:目前,數字貨幣這樣大的市場波動性是繼續延續,還是隨着參與者的增加而降低?

龐華棟:現在數字貨幣並沒有直接在市場上具有使用功能,因此其價格是人們的主觀認識。此時,它有大的波動性,短期內很難解決這一問題,一定會存在一個相當大的波動問題。但是,我個人認爲隨着參與者的增加,可以嘗試着將比特幣跟一些實體商品進行使用,可能會將波動率降下來。我認爲,從去年12月開始,比特幣暴跌,從2萬美金往下跌,開始了一輪熊市。這個熊市時間可能會從半年至兩年不等。因爲比特幣作爲第一個數字貨幣,它跟所有的數字貨幣都有很強大的相關性。這個時候,從個人投資或整個市場來講,如果比特幣沒有迴歸牛市,我相信其他數字貨幣,都會比較難進入一個牛市。因此,這時我不建議個人投資者重倉或大幅投資除比特幣以外的非主流貨幣。即使是投資比特幣,也要做好心理準備,要具有投資風險的承受力。至少要有半年的時間,它不一定能夠迅速變牛。

(龐華棟:前摩根大通(JP Morgan)北美投行部副總裁;美國華爾街業界頂級雜誌Risk
Magazine常務審稿人;麻省理工學院(MIT)概率論數學博士、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校友基金會理事,主席)

鳳凰網財經:繼FACEBOOK之後,谷歌也計劃今年6月禁播電子加密貨幣廣告。其中很大原因是什麼?

龐華棟:我認爲很大原因是因爲,現在數字貨幣還是一個“投機”的工具。 因此,很容易造成一些對市場瞭解不夠深入的投資人,如果投資不當的話,會造成資產損失。我還是比較同意,像這樣的主流機構對數字貨幣廣告進行監管。一旦出現投資不當,或是造成投資人的損失,對他們的名聲會有極大的損傷,這可能是禁播這類廣告的原因。而這樣做肯定會對數字貨幣產生影響:首先,會減少普通投資人迅速進入這一市場。我個人認爲,需要讓大部分投資人知道數字貨幣存在的風險。目前,很多人對其存在的風險認識是不夠的。很多人只是看到,投資幾天翻倍的成功例子,卻沒有看到暴跌時每天暴跌20%,甚至30%的情況,這麼高波動率的投資標地,應該是那些對風險認識足夠的人去參與,而不是沒有完全準備好的人進來。

*鳳凰網財經:如何看待加密貨幣的“投機泡沫”? *

龐華棟:去年12月份,一枚比特幣接近2萬美金。“泡沫”,我覺得是正常的。像當年的互聯網,98/99年互聯網泡沫也非常嚴重。所有的金融市場都有泡沫,包括成熟的金融市場也有周期,泡沫出現、泡沫破裂。然後,會恢復到一個健康的軌道里。我個人覺得,數字貨幣也不會逃脫這個規律,
至於說比特幣這個泡沫破了會怎樣?我認爲,應該會把整個行業進行一個重構。以前ICO的東西將來不會以現在這種形式存在了。比如,政府監管模式出現,減少投資人的風險。如果未來出來新的數字貨幣的話,相信投資人會比現在理性很多,不會一窩蜂地讓幣值在幾天內翻倍,應該會隨着項目真實的落地,讓幣值慢慢地增長。

鳳凰網財經:投資人應當意識到哪些風險?

龐華棟:最大的風險是大家會認爲,之前有人投資比特幣迅速暴富的例子,某種數字貨幣一年翻幾十倍、上百倍的例子。我說的風險是,其實數字貨幣之所以一開始出現這麼高的收益率,是因爲一開始參與的人並不多,後面任何一些新的參與者進來,都很容易將市值拉高。但是,隨着參與者多起來,這個市場的交易量變大後,不一定保證這個幣會漲。因此,大家在投資數字貨幣時,不建議重倉。我個人建議,最多用於投資的是不超過個人資產的5%,超過5%以上需要考慮一下這個風險。
因爲我是看數字貨幣的波動率,單日可到20%左右。這樣,投資人的資產不會因爲比特幣或其他數字貨幣的暴跌而產生不可挽回的損失。

鳳凰網財經:加密貨幣未來的政策走向,交易所需要出臺哪些規則?

龐華棟:各個政府會有不同。很難講一個統一的政策。我認爲,區塊鏈技術本身是一個進步的技術,可以會改變很多行業。政府對於這一技術應當是鼓勵,但對於數字貨幣本身的過渡投機進行限制或引導。交易所本身,我個人建議是由政府主導一個數字貨幣交易所,對這些幣進行嚴格的審計審查,防止空氣幣和並不能落地的幣上交易所,必須政府來主導,交易所本身不一定能做到。我認爲,現在整個政府的監管對於數字貨幣是一種比較謹慎的態度,非常理解。因爲有很多的市場參與者沒有意識到其中的投資風險。從政府角度來講,首先不要讓這部分人受到巨大損失。從另一方面,至於說比特幣是不是“傳銷或者騙局”,我覺得比特幣本身不帶有騙局的氛圍。
只是現在一些投資比特幣的一些人,利用了比特幣做傳銷。比如,據我所知,有老太太被“忽悠”,聽說比特幣漲了很多倍。而這些人對於比特幣完全不瞭解,對它的風險更沒有完全的認識。那麼,從法律來講,應該進行嚴厲的限制,不要讓其成爲一種“傳銷工具”。我個人認爲,比特幣有它的優勢,相對來說幣值是恆定的,有一定的抗通貨膨脹能力。但是,我認爲數字貨幣不會完全取代法幣,有可能會成爲法幣的一種補充。原因是:法幣的最大好處就是穩定性。它是以國家信用作爲背書,國家的信用遠遠大於一般的數字貨幣的信用。由於各央行之間法幣政策的不同,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數字貨幣有可能會成爲法幣的一種補充。比如,它作爲一種價值的傳遞媒介,進行跨境結算,在國家與國家之間進行商業結算。而從一個法幣到另一個法幣之間的結算相對效率較慢,但用數字貨幣結算的話,效率會高一些。另一點,在具體的應用場景上,數字貨幣比法幣的效率也會高一些。
比如,爲防止假貨的出現,可以鼓勵消費者參與到維護商品的過程,這時法幣不存在維護一個系統的激勵機制,而數字貨幣可以作爲獎勵,比如,用於積分。這樣讓消費者有動力去打假,我個人認爲這是一個最大的應用。因此,我認爲不一定把數字貨幣作爲貨幣來看,它更像維護一個系統的激勵機制(針對某一個應用),不能像法幣一樣全流通,但是作爲法幣的補充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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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者/作者:孫瓔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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