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越南新聞》,越南總理 NguyễnXuânPhúc 簽署關於「加強對比特幣和其他數字貨幣管理的法律框架」的指示。框架內容:1、國家銀行 SBV 應指示信貸機構和中介支付服務機構不要進行數字貨幣的非法交易。2、SBV 將與公安部合作,處理使用數字貨幣作爲支付手段的行爲。3、財政部將引導上市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不進行涉及數字貨幣的非法發行、交易和經紀活動。4、用於挖掘虛擬貨幣的硬件進口應受到限制。5、公安、工貿、信息、通信、司法等部門應加大與數字貨幣有關的營銷詐騙活動的調查、預防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