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中國人民銀行印發《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 2021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辦法》進一步明確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要求。參照國際通行規則,要求金融機構應當開展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自評估,並根據風險狀況和經營規模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和相應的風險管理政策,進一步明確金融機構反洗錢組織機構、人力資源保障、反洗錢信息系統、反洗錢審計機制等要求。爲防範境外分支機構反洗錢監管風險,明確金融機構對境外分支機構的管理要求。

《辦法》根據我國金融行業發展現狀,結合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要求,完善了反洗錢義務主體範圍,將反洗錢有關規範性文件已明確的非銀行支付機構納入《辦法》適用範圍,增加網絡小額貸款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反洗錢義務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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