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據科創板日報報道,針對開曼羣島金融管理局對幣安、幣安集團和幣安控股有限公司沒有在開曼羣島或在開曼羣島內註冊、獲得許可、受到監管或得到管理局的其他授權來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方面向《區塊鏈日報》記者回應稱,幣安擁有依據開曼羣島法律註冊成立的實體,並從事法律允許的活動,與加密貨幣交易活動無關。

來源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