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每日電訊報》,泰國財政部長 Apisak Tantivorawong 表示月底前宣佈加密貨幣和初始發行 ICO 規定。第一項關於數字資產業務,將要求註冊和了解客戶 KYC 的相關操作人員遵守加密貨幣法規,包括代理商、經銷商和經紀人等,還對違規行爲施加懲罰和補救措施。第二項會修訂國家稅收法規,涉及與加密貨幣和 ICO 相關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