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美國國會議員 Paul Gosar 擬議「 2020 年加密貨幣法案」,旨在釐清美國聯邦機構規範加密貨幣的權責,該法案將加密貨幣分爲三種類別,分別是「加密商品」、「加密貨幣」和「加密證券」,並針對每一種類型指定了各自的「聯邦加密監管機構」,負責頒發牌照和相應的註冊手續。根據該擬議的法案,提議由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TFC)管理「加密商品」,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管理「加密貨幣」,以及由金融犯罪執法網絡(FinCEN)管理「加密證券」。今年 4 月,美國俄亥俄州國會議員 Warren Davidson 重新提交了《代幣分類法》,旨在將「數字代幣」排除在「證券」定義之外,消除監管上的不確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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