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政府修訂《特定金融信息法執行令》,其中規定加密交易所員工通過交易所交易時,將處以不超過 1 億韓元的罰款。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下屬的金融情報室(FIU)與加密貨幣交易所會面,對《特定金融信息法執行令》進行了修訂,稱「如果違反義務,將處以不超過 1 億韓元的罰款,並有可能對交易所下發改正令、暫停營業和申報註銷等處罰。」金融委員會計劃在現有營業者申報截止日 9 月 24 日前完成施行令的修改,對受理申報的營業者立即賦予這一義務。《特定金融信息法執行令》中還包括,禁止加密貨幣經營商等對其發行的加密資產直接買賣、交易、擔任中介等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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