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住,還有三天,BM 就回老家不陪你了。

2 月 8 日,Youtube 網紅 Ivan 採訪區塊鏈技術第一牛人 BM,要不是譯者還在山裏跑親戚,基礎設施配套沒跟上,真想一口氣翻完捧給你看。

今天是:

第四段 · 初三

問 22:你看看你,你一說 EOS 只有 21 個區塊生產者,網上就有很多人跳出來說你小,沒想到 EOS 居然是個中心化的東西,這個問題你怎麼回答?

BM:中心化很多時候是必然的,這就像做任何事都有成本一樣。中心化不是目的,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去中心化也不是目的,而是反審查、保持網絡不被外界權力關閉的一種手段。

現在的去中心化已不僅僅停留在概念層面,而且已越來越變成現實。

如果節點數從 1 到 2,數量翻番,分散程度就提高一倍。如果你想再提升一倍分散程度,那你就得把節點數變成 4 個。當然沒必要無限擴增節點數,你必須衡量出一個合理的規模,保障數據最終能傳向全網。

從這個角度望過去,你會發現 Steemit、Bitshare 和 EOS 的分散程度比比特幣高兩三倍,因爲你只要看一眼比特幣的全網礦池數量就能明白(詳見 年初一的文章 插圖 2,比特幣前十大礦池佔總算力的 98.7%),而比比特幣更集中的是以太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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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3:推特上有人問你:DPOS 是否會產生少數非常有錢、非常有控制權的人,最終演變成寡頭壟斷?

BM:這要看你說的壟斷是相對於什麼而言。相對於礦工的控制力麼、相對於礦池的統治力麼,還是相對於那些比特幣圈牛人的影響力?

如果這些人牽着比特幣走錯方向,社區根本無法討到說法,因爲追索成本太高,POW 一旦形成壟斷它將強大無比,壟斷力量一旦站在他自己利益一邊時,根本不會跟你講道理。

站回 DPOS 區塊生產者的角度看,他們只賺薄薄一層利潤,區塊生產者更像賺取蠅頭小利的普通商販,混着一口飯喫而已。

社區對他們按勞計酬,任何東西都可以被納入社區的福利合同中,就像發工資那樣,由權益持有者發給區塊生產者,這類似於 Steemit 通過製造內容的動作給內容生產者發錢一樣。

所以如果你是 DPOS 的權益持有者,就可以大規模地分配資金餘額,但這只是你在向那些爲社區提供價值的人支付酬勞而已。

因此,和其他任何系統相比,DPOS 一定不會產生寡頭壟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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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4:你認爲什麼樣的組織或公司會成爲 EOS 的區塊生產者?在未來,區塊生產者會變成巨型數據中心嗎?你是否決定聯繫一些大學或公司,讓他們參與你們的項目,還是決定將 EOS 面向社區全面開放?

BM:很多機構聯繫過我們,包括一些主流交易所、區塊鏈瀏覽器和 Dapp 開發者,儘管如此,我們依然決定完全向社區開放。你知道,我們已和一些大學合作,目前正在做一些智能合約方面的項目。

任何足夠可信的節點(比如 Google 等大型知名公司,如果他們也做 Dapp 的話)都傾向運行全節點數據,不僅因爲他們有能力生產或驗證區塊,還因爲它們出面擔任生產者不會有任何額外成本。

最終,那些在 EOS 上運行最大應用程序的人,會成爲區塊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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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5:EOS 主網會在六月上線嗎?

BM:EOS 主網上線的事不能確定,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們公司的軟件今年六月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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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6:你不能確定的理由是因爲這事得取決於社區,而非你們公司嗎?

BM:是的,社區才最終決定是否啓動或運行軟件,我們只負責生產開源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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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7:EOS 選擇在以太坊平臺上發行 ERC-20 代幣,這是你們公司爲整個 EOS 項目籌資的方式嗎?

插嘴:因爲我們專欄還沒來得及介紹“ERC-20 代幣”的概念,大過年的我們現在就把這件事給辦了。

ERC-20 是在 2015 年 11 月以太坊推出的代幣標準,爲的是方便 ICO,任何 ERC-20 代幣都能兼容以太坊錢包。假如沒有 ERC-20 標準,那你每參與一次 ICO 都得跑去裝一個專用錢包,那這樣你的手機拎起來就會很重,不信你試試。

插完一嘴再敲次黑板:

“代幣”指的是 Token,但越來越多的人願意把 Token 一詞翻譯成“通證”,我們專欄也傾向這種譯法,因爲 Token 本質上並不是錢,而是相當於讓你的權限自由行走於系統內的證明文件,即:越多的 Token 對應着擁有系統內更多的計算能力或存儲資源。譯成“通證”更貼近本意。

這就好比譯者去澳門,咬了牙、跺了腳換出 500 港幣的籌碼(Token)拽在手裏,就不可能坐進貴賓廳,只配蹲在地上拉老虎機。

ICO 火熱那陣,項目方爲了 O 出更多的 Token,把 Token 當成“代幣”叫賣,叫着喊着也就通俗起來。我們入鄉隨俗,就以“代幣”相稱,但你要知道,這其實不過是 Token。

說來也巧,EOS 的 Token 也叫“EOS”。但不是所有 Token 都和它們系統同名,比如以太坊的 Token 就叫以太幣(ETH)。

BM:Ivan,我來回答你籌資方式的問題,事實並不是你說的那樣,EOS 在開發資金方面,有自己獨立的籌資渠道。

發行 ERC-20 代幣作爲一種初始化權益的方式,類似於模擬採礦(simulated mining),我們認爲用這種方式能把幣分發給足夠多的人。

其實不單 EOS,每個區塊鏈項目都會面臨如何發幣的問題。所以,用 ERC-20 的姿勢發行 EOS 代幣,代表社區努力讓分配過程能更公平。

EOS 的 ICO 收益不用於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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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8:那我是否可以這麼理解?這是一種公平分配 Token 的方式,這就是爲什麼 EOS 的 ICO 要滴滴答答整整一年,這是讓每個人都有時間買,而不是像其他 ICO 那樣,只有一小撮人在幾天內扒光所有的幣。

BM:是這樣的,而且當天所有人獲得 EOS 的價格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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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29:很多人想知道 EOS 將如何落地,畢竟現在它除了在交易所裏買來買去外,什麼都不是。換句話說,如果一個人跑去交易所買了 EOS,那他是沒辦法通過私鑰控制這些幣的,那從 ERC-20 轉換爲 EOS Token 的過程如何實現呢?你說你不啓動網絡,那交易所裏的那些 ERC-20 代幣又起到什麼作用呢?

BM:沒什麼作用。但很可能啓動多個區塊鏈,而這取決於那些在 EOS 上做項目的人,他們會決定這些 ERC-20 到時怎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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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30:是否可以這麼認爲,最好把我們原來放在交易所裏的 EOS Token 取出來,因爲這樣能掌控私鑰,避免交易所那頭出問題?

BM:你說得對。我舉個例子,你在交易所裏有比特幣,但如果交易所不打算支持你原本該有的分叉幣,那麼你就不會得到它。

說到這裏,BM 把屁股往前挪了兩挪,強調:

The only way that you have any proof to the world in a decentralized way is if you control the private key. Otherwise, you\’re trusting the third party to hold that for you.

私鑰,是以去中心化方式向世界證明你擁有財富的唯一證明,否則你就是在信任第三方爲你持幣。

第四段 ·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