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財聯社,經濟參考報頭版刊文稱,儘管比特幣爲首的數字加密貨幣交易及 ICO 被中國監管當局下了禁令,但數字加密貨幣在境外依然被狂炒,引發多國監管當局警惕。境內出現的 IMO,即以礦機爲核心發行虛擬數字資產模式是投資者投機心態所致。防範數字加密貨幣炒作首先要向公衆釐清認識上的誤區,認清實質,虛擬數字貨幣如果不及時加以控制,會造成遠超預期的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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