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9 日,央行貨幣金銀局王信局長的關於虛擬貨幣的文章刷屏了,回去之後認真拜讀了王局長的這篇“切實加強虛擬貨幣監管 牢牢維護國家貨幣發行權”文章,總結了以下幾點,大致推測出幾個監管方向和思路。

要點一:強調虛擬貨幣或代幣難以履行貨幣相關職能,也很難充當一般等價物。

王信認爲,虛擬貨幣無國家信用支撐,無商品生產和交易作爲保證,不具有價值基礎,流通範圍有限且不穩定,難以履行貨幣相關職能。而且虛擬貨幣受交易速度、交易成本等各方面因素所限,難以成爲廣泛接受的支付手段。再有,虛擬貨幣不具備稀缺性和獨特性,也沒有法律賦予的排他性、獨特性,很容易被替代,很難固定地充當社會普遍接受的一般等價物。

鏈聞 CHAINNEWS 點評:上述觀點遵從了中國央行對虛擬貨幣的一貫認知,再次強調了虛擬貨幣不能成爲一般等價物,更不能成爲法定數字貨幣。

要點二:虛擬貨幣可能會對國家貨幣流通秩序、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乃至金融穩定造成較大危害。

王信在文中提到,如果虛擬貨幣越來越多地發揮貨幣職能,將衝擊人民幣流通秩序,損害央行貨幣發行權。虛擬貨幣獨立於中央銀行發放,獨立於法定貨幣自行清算,與互聯網平臺和技術相結合,在線上社區流通,在一定範圍內充當一般等價物。如果形成較大規模,更多用於商品和服務交易,將在法定貨幣體系之外,形成獨立的民間貨幣系統,將實質性擴大社會貨幣流通量,不利於國家準確把握和精準調控貨幣供應量,可能影響宏觀政策實施。

再有,他認爲如果虛擬貨幣被用於非法集資、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將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經濟金融穩定。首先,比特幣等加密代幣模糊的交易鏈使得不法分子易於掩蓋其資金來源和投向,爲洗錢、恐怖融資及逃避制裁提供了便利。IMF 報告指出,虛擬貨幣很可能作爲逃避資本管控的渠道,非法資金可通過虛擬貨幣體系實現跨國流動,給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帶來挑戰。有學者估計,近四分之一到一半的比特幣使用與非法活動有關。去年爆發的病毒勒索就要求支付比特幣。其次,加密代幣成爲非法集資、傳銷和詐騙的工具,已爆發案件的有萬福幣、克拉幣、五行幣等,涉案金額從數億元到數十億元不等。還有一些社會人員打着虛擬貨幣、區塊鏈等旗號,故意混淆、以假亂真、招搖撞騙,侵害消費者權益,影響社會穩定。他還提到,如果虛擬貨幣大量用於支付,將可能引發支付風險甚至系統性風險。虛擬貨幣缺乏發行和使用約束機制。

最後,他提出虛擬貨幣投機泡沫破裂,可能引起經濟金融動盪。比特幣等加密代幣的炒作和泡沫的形成過程,可能存在槓桿資金的介入。加密代幣如果將其自身風險植入銀行等金融機構業務當中,一旦價格大起大落、泡沫破裂,金融機構將被迅速傳染,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將受到影響。基於此,已有一些國家嚴禁金融機構與加密代幣發生業務融合和交叉。

鏈聞 CHAINNEWS 點評:王信在上文中較爲系統和全面的梳理無監管下,濫發濫用虛擬貨幣存在哪些隱患,同時會給國家金融體系、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帶來哪些重大風險。

總的來說,無論是重申虛擬貨幣不具備貨幣職能,還是強調虛擬貨幣對整個金融體系的危害,都在強化央行對虛擬貨幣堅決打擊的態度。所以奉勸那些還對虛擬貨幣心存僥倖並抱有幻想的人能夠認清現實,及早應對。

要點三:繼續強化 ICO 和場內交易行爲,深入研判變相發幣行爲

王信強調,繼續按照《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及《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相關要求,對於以“幣”爲名進行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堅決禁止並提交公安等部門依據相關法律對其予以嚴厲打擊;對於以比特幣爲代表的去中心化加密代幣,保持持續高度關注,嚴防 ICO 和場內交易行爲死灰復燃,深入研判變相發幣行爲,一旦發現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及時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

要點四:境外發幣以及吸引境內人員參與集資和交易的行爲,將採取法律、技術等多項手段予以遏制。

王信談到,目前,市場中出現不法人員在境外發行加密代幣,吸引境內人員參與集資和交易的行爲。這類行爲繞過境內監管開展離岸交易和非法集資,造成了極其惡劣的影響,應採取措施及時予以遏制。
一是儘快制定加密代幣管理法律法規,提高處罰標準和懲戒力度,強化震懾作用。
二是藉助技術手段,加強信息監測,組織大型社交軟件提供商開展監測工作,排查、發現、清理和解散加密代幣交易羣組和公衆號等,並將相關線索移交公安機關處置。
三是加強跨境支付監測,排查、發現可疑商戶、可疑交易、可疑虛擬貨幣交易場所,一旦發現可疑行爲,有針對性地進行清退商戶、攔截交易、停止轉賬服務。
四是強化風險提示和公衆教育,將正確看待虛擬貨幣、理性投資、控制風險等觀念納入反假貨幣宣傳中,對投資者進行風險提示,引導社會公衆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五是推動加強國際政策協調。加密貨幣的運營主體可以快速地從一個司法管轄區轉移到另一個司法管轄區,各國監管政策的較大差異,只會使虛擬貨幣的運營主體從一國轉移到另一國。針對加密代幣的跨境使用和 ICO 等跨境違法行爲,應積極推動國際社會加強國際政策協調,評估採取多邊應對措施。

鏈聞 CHAINNEWS 點評:上述觀點透露了監管機構下一步的監管方向和思路。監管機構已經注意到了現在虛擬貨幣領域境內變相發幣,境外繞過境內監管開展離岸交易的嚴峻現狀。下一步,將通過多種手段和方法予以遏制。同時,上述內容也在提醒有上述情況的境內企業和境外交易所,要對接下來的監管動向有所預估。

要點五:互聯網積分目前存在很多問題,應緊守“三條底線”,建立互聯網積分管理制度。

王信的這篇文章還重點提到了互聯網積分這一概念,他認爲互聯網積分表現爲商家返利積分、折扣券、消費紅包等多種形態。目前一部分互聯網積分已具有交易跨界、應用隱蔽、普遍接受、集中清算等特徵。目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已經十分普遍。

但是,王信認爲,互聯網積分還存在很多缺陷和問題,並不能成爲一般等價物,更加不具備貨幣職能。他認爲,第一,互聯網積分通常在互聯網社區等線上封閉平臺使用,線下使用範圍極爲有限,尚無大規模兌換和支付業務發生;其次,互聯網積分幣值儘管穩定,但容易出現多種積分同時對一種商品標價的問題,標價混亂將導致交易成本上升。再有,互聯網積分通常具有時效限制,並不適宜作爲貨幣。

他還重點提到,由於互聯網積分由大型零售企業或互聯網平臺發行,如果發行規模始終遵守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以法定貨幣爲“錨”不超發,並且不跨企業行業進行補貼,商戶與發行方進行單向結算,那麼作爲局部範圍內的支付手段仍較爲安全。但發行方一旦突破財務制度的限定,或者允許積分商戶之間流轉結算,其對積分的管控能力將大幅降低,導致虛發、超發的可能性極大。

當互聯網積分流通存量達到一定規模,對實體經濟能夠產生重大影響時,一旦出現支付風險事件,積分兌換商很容易遭到擠兌,對金融穩定造成較大沖擊。最後,他總結道,目前,市場上已經出現利用區塊鏈技術、去中心化發行的跨平臺互聯網積分,發行方調節和財務約束機制進一步弱化,產生風險並向其他平臺傳染的可能性進一步提高。

由於當前互聯網積分已經出現亂象,並且風險不斷積聚。王信在文中提出要抓緊建立互聯網積分管理框架的建議。同時重點提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

他提出,應明確互聯網積分管理的“三條底線”。
一是禁止掛鉤人民幣,絕不能和人民幣進行雙向兌換;
二是控制使用範圍,互聯網積分的使用範圍須在平臺內部,一些平臺上參與交易的不同法人主體之間不能通用,消費者之間不能相互轉讓;
三是限制持有收益,虛擬貨幣自身不可附加任何利息。

鏈聞 CHAINNEWS 點評:王信提出的互聯網積分理念是整片文章的一大亮點,互聯網積分問題也很有可能意有所指。例如 2017 年迅雷推出的迅雷鏈克以及今年國內多家企業效仿 CryptoKitties 推出的區塊鏈遊戲積分,都或多或少存在“三條底線”提到的問題。

再有,在目前區塊鏈落地應用方面,通用積分是被廣大業內人士看好的應用領域,在“三條底線”中提到的控制使用範圍這一點,勢必會給致力於這個場景落地的相關企業帶來更多的監管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