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據移動支付網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峯會表示,數字人民幣的兌換和流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商業銀行承擔向公衆兌換數字人民幣的職能,流通的服務則可以由第三方支付機構以及其它中小型銀行來承擔。具體而言,屬於指定運營機構的商業銀行負責根據客戶信息識別強度開立不同類別的數字人民幣錢包進行兌換服務,同時這些銀行要和其它商業銀行、機構一起承擔流通服務,並負責零售環節的管理,包括支付產品的設計和創新、場景的拓展、市場的推廣、系統的開發、業務處理和運維等。穆長春稱,「我們一直在研發適合老年人或者排斥使用智能終端人羣使用的數字人民幣產品,數字人民幣的發行不是靠行政強制來實現的,而是應該以市場化的形式來進行,老百姓需要兌換多少則發行多少,另外只要老百姓有使用紙鈔的需求,人民銀行就不會停止紙鈔的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