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聞消息,詹克團與福建湛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中顯示,福建省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於 2020 年 1 月 3 日立案,原告詹克團於 7 月 28 日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第三人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於 8 月 3 日向法院提出撤回訴訟請求。長樂區人民法院認爲,「原告詹克團及第三人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申請系其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規定,應予准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准許原告詹克團撤訴;准許第三人北京比特大陸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訴訟請求,退出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