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爲何會成爲——需要數量調控的“主權(法定)貨幣”?這個本源問題,眼下正被喧囂塵上的“去中心(無政府、無監管),人人可發幣”等概念所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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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貨幣的非國家化》甚至變爲幣圈的理論依據,吸引大量人和資本投入到區塊鏈、數字幣炒作上。比特幣等網絡加密“數字貨幣”不斷升溫、大量湧現。

有人認爲,區塊鏈將實現貨幣的“去中心化”,金融的“去中介化”,即通過區塊鏈技術將建立充分信任的機制,實現“點對點價值轉移”,人人自金融。與之對應,現有的由國家主權和法律保護、由政府或貨幣當局進行數量調控的“主權貨幣”或“法定貨幣”體系,以及有中介機構參與的金融體系被認爲存在極大的不合理性,必將被新的完全由網絡公民(網絡節點)共同確定和維護規則、由電腦系統嚴格控制數量和流通的數字加密貨幣所取代,從而將建立一種去中心、去中介、沒有集權、民主公平、充分信任的美好社會。

不過,這種比特幣式的網絡加密“數字貨幣”設計理念和運行體系,儘管聽起來好像可以解決現有主權或法定貨幣體系存在的某些問題,但卻嚴重違反了貨幣的本質屬性、發展邏輯和運行規律,陷入人爲設計的、完全封閉的網絡環境之中,脫離現實而難以真正發揮貨幣功能,實際上只能是一種“科技幻想”或“網絡遊戲”。

現在,有必要理解,貨幣爲何演變成爲數量可調控的主權貨幣或法定貨幣。

貨幣的產生和發展源於交換的需要,又反作用於交換的發展。

交換的發展首先需要解決供需信息碰頭的問題,由此產生了地點和時間固定的集市(交易場所)。同時,交換需要有統一的價值尺度,從而實現等價交換。

最早的物物交換由於種種原因成功率非常低,於是產生了被廣泛接受,能夠分成不同價值檔次、作爲價值尺度和交換媒介的特殊物品,即“貨幣物品”。在不同的社會範圍內,出現了不同的貨幣物品,如特殊的貝殼、骨頭、羽毛等等。

在長期的實踐和優勝劣汰過程中,貨幣物品逐漸集中到廣受推崇、品質穩定(不易損壞或損耗)、有一定供應但又不能很容易獲得、可以分割成不同價值檔次(包括質量和重量標準,能夠組合出各種價值數額)、易於攜帶和保管的貴金屬(黃金、白銀、青銅等)上,並集中發揮價值尺度、交換媒介、價值儲藏三大基本功能。

貨幣的產生和不斷規範完善,有力地促進了交換髮展。交換的發展不僅有利於勞動成果,特別是剩餘勞動的充分有效利用,更是推動平等互利、等價交換的商業法則與和諧共享的社會文明的進步,促進思想和文化的交流與文明成果的共享,成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非常重要的基礎力量。

隨着交換範圍的延伸、規模的擴大、頻率的提升,不僅商品物資的運輸和安全要求越來越高,而且與之相對應的貨幣的運送、保管和交割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逐筆進行貴金屬貨幣實物交割的方式越來越難以適應,於是逐漸出現了在具有相對穩定的經濟往來關係和信任基礎的商戶之間,達成一種共識協議,平時無需逐筆進行交易的貨幣清算,而是改成先以相互認可或簽字畫押可以加密保真的憑據進行記錄,定期以金屬貨幣進行往來軋差餘額貨幣清算的輔助方式。

在此基礎上,一些貨幣發行機構開始推出一種“匯票”業務,即擁有金屬貨幣的人,可以將金屬貨幣或貨幣金屬存放給貨幣發行機構(如錢莊),由貨幣發行機構開出等額的紙質匯票,一式兩開,一半交給換票人,一半由出票人持有。持票人可以到異地出票人指定的機構將經過驗證真實的匯票兌換成貨幣。這極大減少了貨幣日常流通使用的成本,進一步促進了交換的發展。隨着匯票業務的發展,有的主營匯票業務的錢莊也改名或直接冠名爲“票號”。

在按照顧客需要逐步簽發匯票的基礎上,一些票號又發現,可以事先印製標明金額和出票人,但不指定持票人的不同金額檔次的票據,客戶可以隨時用金屬貨幣兌換成紙質票據,或用紙質票據到出票機構兌換成金屬貨幣,也可以用紙質票據替代金屬貨幣用於日常的買賣和清算。這就產生了“紙幣”。

一開始的紙幣完全是金屬貨幣之替代品、表徵物,出票人必須保證當持票人兌換金屬貨幣時,要無條件保證按照面額兌換成金屬貨幣。因此,此時的紙幣以金屬貨幣作爲本位。

紙幣的流通進一步提高了貨幣運行的效率,降低了運行的成本。在此基礎上,人們逐漸發現,隨着經濟社會的發展,交換對貨幣的需求越來越大,但金屬貨幣作爲一種特殊的自然物質,受到各國儲量和加工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響,金屬貨幣的供應量經常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水平(可交換財富的實際規模)產生嚴重分離,有的國家貨幣金屬的儲量很大,但經濟發展水平低下,可能出現嚴重的通貨膨脹;有的國家經濟發展很好,但貨幣金屬儲量有限,很容易產生嚴重的通貨緊縮。貨幣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嚴重偏離,貨幣幣值劇烈波動,就會嚴重影響貨幣作爲價值尺度功能的發揮,反而會對經濟社會的穩定與發展產生重大沖擊,必須對貨幣供應量進行必要的控制,保持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這成爲貨幣發揮功能作用最重要的基礎條件)。

票據和紙幣的運行給人們一種啓示,即貨幣投放的數量不一定每時每刻都嚴格限定在貨幣金屬的價值範圍內,在不出現信任危機的情況下,一般不會出現紙幣集中兌換金屬貨幣的情況,只要能保證紙幣兌換的需要,紙幣實際的投放量可以在貨幣金屬的基礎上適當放寬,從而增強貨幣總量的調控空間,更好地保證貨幣供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需要相吻合,保持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當然,這需要貨幣發行機構必須保持非常好的流動性和信譽,否則,如果不顧自己的的兌付能力隨意超發貨幣,一旦出現兌付(流動性)困難,就可能引發信任危機和紙幣擠兌,進而造成破產倒閉,其超發的貨幣也將受到損失和消亡。

隨着紙幣的發展,一方面,紙幣越來越脫離金屬本位的束縛,原有的貨幣金屬也越來越迴歸其自然物質或商品的屬性,也納入與貨幣對應的可交換社會財富的範圍內,最終徹底退出貨幣的舞臺。另一方面,要保證貨幣總量與可交換社會財富的規模相對應,保持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便涉及到貨幣和財富的法律權屬與保護問題,需要明確貨幣總量對應的可交換社會財富是哪些,貨幣由誰來投放和管理,才能與這些可交換社會財富相對應。

當今世界,是由主權獨立的國家組成的,一國發行的貨幣總量只能與該國主權範圍內可交換的社會財富相對應。在這種情況下,只能由國家統一負責貨幣發行規則和貨幣總量控制,並以國家主權和法律加以保護。完全交由非國家化的私人機構發行貨幣,而沒有國家的統一管理,就很難保證其貨幣總量與可交換社會財富的對應。這就是金屬貨幣或金屬本位制下的紙幣轉變爲“主權(法定)貨幣”的根本原因,也是哈耶克《貨幣的非國家化》構想難以落實的根本原因。

可見,要成爲現實世界中社會財富交換的價值尺度、交換媒介、價值儲藏,貨幣總量就必須與社會可交換財富的規模相對應(保持幣值相對穩定),並伴隨社會財富的變化而變化,其規模並非一成不變,更不應該是事先設定的。

當然,全社會可交換財富規模是一個相對模糊的概念,很難準確度量,因此,貨幣總量控制一般都會選擇一箇中介目標,即全社會“物價綜和指數”(CPI),只要CPI保持基本穩定,就認爲貨幣總量與全社會可交換的財富規模基本吻合。

基於更好地發揮貨幣供應對經濟社會發展促進作用的考慮,世界各國一般都不追求貨幣幣值的絕對穩定(CPI爲零),而是適當提高,保持1%以上,2-3%左右,甚至階段性更高的目標。貨幣總量調控的基本原則是:既要防止嚴重的貨幣超發引發劇烈通貨膨脹,進而造成經濟社會劇烈動盪乃至危機,又要通過適度通貨膨脹刺激社會擴大投資和消費,推動經濟。這使得貨幣政策成爲與財政政策一樣的宏觀調控兩大政策工具之一。

貨幣脫離金屬本位制,發展成爲國家主權(法定)貨幣,可以在全社會範圍內更加靈活地調控貨幣總量,保持貨幣幣值相對穩定,並有效發揮貨幣政策功能,是貨幣發展的重大突破和進步。

很多人指責,在廢棄金屬本位制後,當今的主權(法定)貨幣完全由政府或貨幣當局人爲調控,隨意發行,不斷超發,造成通貨膨脹和貨幣不斷貶值,實際上是對貨幣持有人財富的惡意剝奪,極其不合理,理應改革,必須剝奪政府發行貨幣的權力;比照黃金,形成規則和共識,完全交由網絡系統嚴格控制貨幣總量與階段性產量。

但這種觀念在看到現實問題的同時,忽視了貨幣總量和階段性產量嚴格限定將產生更加嚴重的問題:貨幣供應嚴重偏離經濟社會發展和可交換社會財富的規模,貨幣大幅度升值,同樣會對財富創造者造成極大傷害,而且在貨幣呈現明顯的升值趨勢時,人們可能更多的傾向於收藏貨幣,進而使流通中的貨幣量更加萎縮,將嚴重影響貨幣功能的發揮,造成經濟社會的混亂,其結果更加可怕。這已經被貨幣發展歷史充分證明,不應該忽視,不可能倒退。

由此可以進一步明確,類似比特幣那樣,不僅總量限定,而且每十分鐘(挖礦)所產出的數量也嚴格限定,每四年自動減半的設計思路和理念,在很大程度上是模仿黃金,實際上是無法保持幣值的相對穩定的,是不符合貨幣本質屬性和發展邏輯的;因此,也不可能成爲可以廣泛流通的貨幣,而只能成爲一種在特定網絡環境中使用的遊戲幣,最多成爲一種利用區塊鏈等技術創造的網絡虛擬工藝品,不可能顛覆或取代現有的主權(法定)貨幣。

同時還要看到,比特幣體系是運用區塊鏈技術,人爲設計並由參與的計算機共同運行和維護(這些計算機成爲比特幣體系的成員和運行節點),形成了一個完全封閉的網絡社區和體系,其體系內只運行比特幣這種唯一的數字資產(即所謂的“價值”),而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產生的系統內生資產(一串數碼),根本不是一種自然物質,從其產生的源頭上就得到全網的充分認證和分佈式記錄與保護,根本不能造假,其記錄也不能被篡改,在這種情況下,比特幣網絡體系的成員之間無需相互認知,就可以進行點對點的比特幣轉移,網絡系統只認賬戶記錄不認人,從而形成了所謂的“去中心”、“去中介”、“完全信任”的封閉體系。但也正因爲如此,比特幣體系只能實現比特幣的挖礦產生和內部轉移(轉讓),形成分佈式賬簿體系,而難以解決現實世界的、真正的價值轉移和信任與信用問題。比特幣不能兌換成法定貨幣,實際上都難以實現其本身的價值,而要將比特幣兌換成法定貨幣,還必須通過外掛的交易平臺(“數字貨幣交易所”)進行。

這種數字貨幣交易平臺並不是比特幣體系的內在組成部分,其運行也不是“去中心”的而完全是中心化的。目前,“數字貨幣交易平臺”既沒有受到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體系的嚴格束縛,也沒有得到線下嚴格的貨幣或金融交易監管。因此,不斷出現嚴重問題,包括系統被攻擊、數字貨幣被盜竊、平臺經營者攜款潛逃、被用於非法洗錢、恐怖輸送、資產轉移等。而且,正因爲這種數字貨幣交易平臺只是比特幣等數字貨幣體系的外掛體系(有人稱之爲“側鏈”),其本身出現問題,並不會影響比特幣體系的安全運行,所以,比特幣體系至今並未受到影響。

但也正因爲比特幣區塊鏈體系是一個脫離現實世界完全封閉的體系,是不能將現實世界的資產推送到比特幣區塊鏈上運行的,是無法解決現實世界的價值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以及與之相關聯的信任與信用問題的。因此,必須準確認知比特幣以及比特幣區塊鏈模式,完全模仿比特幣區塊鏈模式,將陷入挖礦造幣自我封閉的虛擬環境不能自拔,將消耗大量社會資源或財富,而難以形成真正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

在當今世界仍是以國家主權獨立與自治作爲基本架構和治理體系的情況下,要創造去中心、去中介的,充分民主自由,甚至人人自組織、人人可發幣、人人自金融的“美好社會”,只能是脫離現實的空想,是“烏托邦”式思維。要真正解決現實世界的實際問題,區塊鏈的研究和應用必須跳出“比特幣區塊鏈”的範式和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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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經濟報(http://www.eeo.com.cn/2018/0331/325782.shtml
作者系前中國銀行副行長、人民大學國際貨幣研究所學術委員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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