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1 年 11 月 11 日,今天是老徐日記啓動的第 1171 天。

今天的日記主題是聊聊挖礦真的違法了嗎?

我們先來看看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的顯示,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等 10 部門近日印發《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加強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上下游全產業鏈監管,嚴禁新增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存量項目有序退出,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和助力碳達峯、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

這裏面明確提出的是加電價、停補貼、禁授信。

老徐日記:又是一年雙 11,挖礦電費加 3 毛(第 1171 天)

什麼意思呢?

就是如果首先,是不允許企業新增挖礦項目的,但是個人不禁止,個人你愛怎麼玩怎麼玩。

其次如果現有挖礦項目,實行差別電價,你必須申報,然後電費加 3 毛,意思就是提高你挖礦的成本。

然後停補貼和禁授信,就是如果查到你買礦機的資金是貸款的,或者電費有國家政策補貼,稅收有補貼的,一律停掉。

這裏面說的很簡單,畢竟挖礦現在都屬於暴利行業,又不能真的把所有的礦機都送到海外,所以國家想了這個辦法,這也是爲什麼最近幣價一直在漲的原因,畢竟幣價一直跟着挖礦成本在波動的。

所以很多人其實對挖礦都有點誤讀,談虎變色,但是想想國外,爲什麼那麼多國家,那麼多人都在看好這個,只能說,懂的都懂,不懂的建議別輕易入行,老老實實做好實體行業就算是爲國家做貢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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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徐日記:又是一年雙 11,挖礦電費加 3 毛(第 1171 天)